第五章 伊尹放太甲(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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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壬,统治时间:BC1723--1720年。

仲壬,亦称中壬、燕壬、工壬、其壬、南壬,子姓,名庸,商汤之子,外丙之弟,商朝第三位君王。

BC1723年,外丙的弟弟继承了商朝君主之位。

仲壬继位后,由伊尹辅政,基本上遵守汤制定的法制,朝政相对比较稳定,国家日益强盛。

在位年数4年后去世,兄太丁之子太甲继位。仲壬死后谥号为商懿王。

太甲,统治时间:BC1719--1708年。

BC1719年,仲壬去世以后,由开国元老伊尹作主,由太丁的儿子太甲继承了叔叔仲壬的商朝君主之位。

太甲,商汤嫡长孙,太丁之子,外丙和仲壬之侄,商朝第四位君主。

由于汤去世时,太甲年纪很小,而外丙和仲壬的执政时间特别短,所以太甲继位的时候仅为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所以由四朝元老伊尹国政。

太甲刚即位时,由于少不更事,沉湎酒色。伊尹就写了《伊训》(又称《太甲训》)、《肆命》和《徂后》三篇,以示太甲,教他怎样做一个好的君主,希望太甲能继承商汤的法度,以治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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