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红外套(1 / 2)
胡三金,原名叫胡明海。以前在上海拜过当地一个儒道大家为师。后来辗转到长沙,文,化大革命之前便开起了这家金店。
一路走到将近中年,娶了小他一半年纪的老婆。孩子刚满七月,还未出世。
要说,这胡三金还是有本事的,且不算这偌大的产业,单单能在这动荡的岁月里站住脚跟这一点便是能让人看出他的手段。
文化。大革命结束了,这好日子本来才刚开始。
可胡三金反倒高兴不起来了。
这件事得从很久之前一件事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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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胡三金初来长沙闯生活,没亲没故的他身无所居,一直都是在一片无主的荒地上搭个棚子应付生活。
那晚,棚子外面刺刺拉拉的像是有只猫在挠自己的棚子。吵得人睡不着觉。
胡三金只当是只野猫,捡了块石子就出去准备撵跑就算完事了。
到了外面,借着月光却发现是个面色苍白性命危急的人躺在那儿,伸着胳膊挠自家窝棚挠的一指甲盖的土。
也是出于好心,胡三金便急急忙忙的把那人拖进了棚子里,喂了些水。
那人缓过气,只是急切的求着胡三金帮他找些糯米,艾草。
深更半夜的,这些东西哪里去找。
可胡三金愣是快跑断了腿用仅剩的钱找齐了这些东西。
那人让胡三金点了艾草,挽起袖子,胡三金才看到那人胳膊上一处伤口流着黑色的脓水,周围的肉都已经烂了。
用艾草熏了伤口之后,那人抓了一把糯米把那伤口捂得严严实实。
胡三金看得清楚,那伤口上的糯米只不到半柱香的功夫便变的乌黑与那伤口一个颜色。
连着换了七把糯米,那人的伤口已经不再流脓水了,气色也红润了些。
歇了半个时辰,那人不顾胡三金的劝,寻了根棍子便拄着很着急的走了。
走之前,问了胡三金姓名,留下话,
“救命之恩,来日方报!”
或许是好人有好报,大概过了三五日的功夫,便有位穿的极为光鲜的人找到他,说要为他谋个生计。
可怜百无一用是书生,这胡三金除了读了七八年论语,学了个半吊子的儒学。再无一技之长且没力气。
穿着光鲜的人笑道,
“无妨,跟我走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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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胡三金边学了开车的本事。分了一辆敞篷绿皮大货车,专跑长沙和临近几个城市的物资。
那时候,这可是个吃香的差事,跑一趟留够回来时柴油,其余的放掉到黑市用低于市场价卖掉。一个月便能净落四十多块钱。
就这样,胡三金干了将近一年,衣食算是有了着落。
临近年底的时候,上面吩咐下来一趟差事,同事们都赶着过年,不乐意接。
胡三金只是孤家寡人一个,寻思着多跑一趟多挣一趟的钱,也好攒下些家底,再说,人家待自己不薄,如今的一切都是拜人家所赐,人要懂得知恩图报。所以便接下了这趟差事。
早早的,胡三金便吃了半只烧鸡,酒却没喝。照例,带着剩下的半只烧鸡留给了街上一个无家可归的要饭老头,又给那老头带了半瓶酒。
平常老头都是笑眯眯的结果酒肉就吃,也不说谢的话。
那晚,要饭的老头见了胡三金,却嘬着牙花子看了胡三金半响,胡三金被看的不自在。心道,这老头,我好心给你酒肉,这么个眼神看我算几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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