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理论考试(1 / 2)
考试开始后,三名监考老师一副铁面无私的样子,双目炯炯有神的盯着底下的学员们,看到有人侧脸或者咳嗽时,他们随即会提高警觉,语气严厉的提醒道:“注意考场纪律,安静,不准搞小动作。”
凌旭坐在教室中间的位置,接到试卷后,他因为感觉脸部有些痒,便侧了侧脸颊,可没想到刚一侧脸,就被监控老师点名了,见此情形,他有些郁闷的坐直身子,把试卷铺平,老老实实的开始做题。
第一题: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先由甲公司提供机器设备设定抵押权、丙公司担任保证人,后由丁公司提供房屋设定抵押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公司届期不支付货款,下列哪一表述
是正确的?
A.乙公司应先行使机器设备抵押权。
B.乙公司应先行使房屋抵押权。
C.乙公司应先行请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D.丙公司和丁公司可相互追偿。
凌旭嘴角里叼着一根碳素笔,耳朵上夹着一根碳素笔、手里拿着一根碳素笔,用手撑着脑袋,望着试卷上的题目,他表情认真的思索了一番,然后举起了手。
看到凌旭举手,讲台上的一名监控老师便问他:“那位考生,请问你有什么事?”
听到询问后,凌旭站直起立,然后实事求是的回答道:“老师,试卷上这道题我不做。”
闻言后,讲台上的三位监考老师和底下的一众学员全都愣住了,尤其是那位问话的监考老师,听到凌旭的问题后,怔在原地愣愣的看着凌旭,一时间不知该如何接话。
见凌旭一开口就把监考老师给噎的说不出来话了,教室里的那些学员,纷纷对凌旭升起了无数仰慕之情,心道:“哥们,今天这些题别说你不会了,估计整个教室里也没有几个会的。”
愣了会,那名监考老师终于回过神来了,瞪了凌旭一眼,没好气的说道:“这是考试,不是上课。老老实实答题,不准问东问西的。试卷上的那些题,你按照自己的理解,愿怎么写就怎么写。”
说到这儿,见凌旭还站着,监考老师朝凌旭指了指,示意他坐下,扫视了底下一眼,然后他面无表情的说了一句:“仅此一例,下不为例,再有捣乱者,取消考试资格。”
被监控老师这么一训斥,凌旭悻悻的坐回了凳子上,抓耳挠腮的研究了半天题,见还是找不到门路,情急之下,他想起了监考老师说过的话。
想了想,凌旭屏气凝神,然后根据自己的理解,满脸严肃的在试卷上写道:“此题不会。”
勉强应付完第一题,凌旭又把目光放在了第二题:犯罪嫌疑人段某,1982年出生,甲市丁区人,自幼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而辍学在社//会//上流浪,由于生活无着落便经常偷拿东西。2016年2月,段某窜至丁区一小区内行窃时被事主发现,遂用随身携带的刀子将事主刺成重伤夺路逃走。
此案丁区检察院以抢劫罪起诉到丁区法院,被害人的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丁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段某有期徒刑10年,赔偿被害人家属3万元人民币。
段某以定性不准、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甲市中级法院二审中发现段某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决定发回丁区法院重新审理。丁区法院对段某依法进行了精神病鉴定,结果清晰表明段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便由审判员张某一人不公开审理,检察员马某和被告人段某出庭分别发表意见。庭审后,法庭作出对段某予以强制医疗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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