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六章 疑难案件 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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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看守所羁押犯人的最高界限是70周岁,超过了70周岁,看守所不予接收,除非对方犯了重大罪行,否则的话,看守所一律不予羁押。

笔录只询问了一半,现场找不到监控视频,整个过程没有证人,对于陈德福的口供无法甄别真假,由于缺少陈宪坤的笔录,所以无法判断二人谁是受害者?谁是嫌疑人?

法医鉴定之后,认定双方都是重伤,伤情属于同一级别。虽然伤情够级别了,但是在真相查明之前,警方不敢盲目对陈德福采取措施。

如果陈宪坤死亡,那还好办些,警方可以用过失致人死亡的罪名,把陈德福羁押起来,牵扯到命案,即使嫌疑人的年龄超过了界限,看守所也会接收羁押的,可问题是陈宪坤还没死,这样一来,陈德福就不构成羁押条件。

看到自己父亲被打成了植物人,警方却不抓捕陈德福,陈宪坤的儿女不干了,一天一遍投诉电话,三天一封投诉信,天天住在派出所,目的只有一个,要求警方抓捕陈德福,并要求陈德福支付陈宪坤的治疗费用。

就在陈宪坤家人对办案民警施压时,陈德福的儿女们也来派出所施压了,他们给陈德福裹着棉被,用三轮车把陈德福运到派出所,也要求警方处理打人的凶手。

他们认为陈德福已经叙述完当时的经过了,事情的过程已经明朗了,既然是陈宪坤打人在先,那他就应该赔偿陈德福住院治疗费和后续营养费,同时,警方也应该以寻衅滋事罪处理陈宪坤。

两拨人在派出所见面后,差点打起来,办案民警劝了半天才给劝开,看到双方都提到了赔偿费用,民警建议双方走民事诉讼程序,通过法院判决来解决争端。

对于民警的这一建议,双方家属没有一个肯接受,原因很简单,等待法院判决太慢,而且程序太繁琐,他们懒得等,所以,双方家属就找警察,让警察给处理。

同时,双方还威胁说,要是派出所处理不了案件,他们就去区分局。如果区分局也处理不了,他们就去市局。假如市局还处理不了,那他们就去省里,他们会一级一级的找,直到找到能处理的部门为止。

被纠缠了两个多月,当地派出所实在是没招了,无奈之下,所长一甩手,以双方伤者的伤情是重伤,属于刑事案件范畴为由,把案件推给了刑警大队,然后通知双方家属去刑警队纠缠。

刑警队接手查了一段时间,但同样理不清头绪,越查越糊涂,见一时半会儿查不明白,便将该案暂时搁置了,就这样,这起案件间接的落到了凌旭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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