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9章 悍匪汪黎华的一生(1 / 2)

加入书签

汪黎华九岁开始当“老大”,十二岁逼妈妈离婚,十七岁因抢劫被判刑九年,出狱后担心“干大事”受拖累,曾预谋杀害亲娘,纠集大批不法之徒绑架他人,获得赎金后残忍撕票,订购大批武器预谋抢劫国库,扬言要把北平闹翻天。

是什么让汪黎华从一个孩子成为劣迹斑斑的罪犯,最后变得如此残忍?如此冷血?

据说,汪黎华小时候很调皮,也很霸道,父母觉得他毕竟是个孩子,没有刻意地约束他。到了上学的时候,并不特别出色的汪黎华无法让同学顺从他,也很少有人跟他一起玩,这使汪黎华很苦恼,他整天苦思冥想一个问题:用什么办法让别的同学心甘情愿地追随自己呢?

汪黎华手头不缺零花钱,他经常去买糖葫芦吃。有一天下课的时候,汪黎华非常大方地给一个同学买了一支,这个同学非常高兴,就像“跟班儿”一样整天围着汪黎华转。几毛钱就能换来“权威”,汪黎华见这一招很管用,就用同样的方法网络了很多同学。被前呼后拥的感觉真的很好,这大大满足了汪黎华小小的虚荣心。

但是,要满足这种虚荣心,需要金钱的支持。他没有来钱的渠道,平时攒下的零花钱和压岁钱花光之后,汪黎华开始寻找借口从父母那里骗钱,等骗来的钱很快花光之后,他把目光锁定在了父母的钱包上,父母不给他就悄悄地偷。

不到一年,家里几乎不敢放钱了,父母把家里的钱都放在单位。王立华偷钱的欲望越来越大,胆子也越来越大。从家里偷不出钱来的时候,他的目光盯上了老师的钱包。老师们发现后,找到他的父母,他免不了爸爸的一顿拳脚。

因为汪黎华偷钱常常被爸爸打,这使得汪黎华恨上了爸爸。12岁那年,因为汪黎华再次偷钱,爸爸再次举起了棍棒。这一次,汪黎华离家出走了。妈妈找遍了他可能去的地方,直到第三天下午,终于在崇文区一条铁道旁的涵洞里,找到了像小叫花子一样的汪黎华。

妈妈搂着汪黎华的头哭着说:“好孩子,咱们回家吧,你爸爸说他再也不打你了。”

但汪黎华哭喊着,死活不回家。他冷冷地对妈妈说:“他把我往死里打,这辈子我再也不回他那个家了,除非你跟他离婚,我再也不敢见他了。”妈妈知道儿子的脾气九牛拉不回。她只好把兜里所有的钱给儿子留下,哭哭啼啼地回家了。过了一个多星期,妈妈哭着来了,一见汪黎华就把他的头搂在怀里哭着说:“走吧,妈妈已经离婚了,咱们要到一个新家去了。”

妈妈离婚后带着汪黎华和姐姐搬到崇.文.区的家。一开始,汪黎华觉得父母离婚让他终于摆脱了爸爸的约束,可以信马由缰地为所欲为了。

但是一年后,汪黎华发觉家里已经没有钱让他偷了。

有一次他像往常一样翻开妈妈的钱包之后,发现里边除了只有不到两块钱的毛票和几张粮票时,已经有点懂事的汪黎华一惊,他知道,靠妈妈在城建公司上班挣来的微薄工资,养活3口人已经捉襟见肘,还要供养汪黎华和姐姐上学,再加上汪黎华不时地从妈妈钱包里偷钱出去摆阔,这个家已经山穷水尽了。

家里没钱可偷了,汪黎华开始偷邻居家或周围的小商店,这使得汪黎华成了派出所的常客,最多的一天,因为打架、偷东西他曾经五进派出所。但由于他年龄太小,民警大多是对他进行一番说服教育后,就把他放了。在这种偷抢打闹的日子里,汪黎华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小学毕业后,妈妈见没有学校肯要一个成为惯偷的坏孩子,就把他送到了工读学校。而汪黎华也非常愿意去工读学校,因为他觉得工读学校里有很多像他一样的孩子,在那里他更容易找到当“大哥”的感觉。

工读学校没有消解汪黎华的“贼性”,汪黎华反而学习了更多他闻所未闻的犯罪手段,他也变得更加冷血。1995年7月13日,17岁的汪黎华伙同他人手持菜刀和假手榴弹,闯入居住在丰台区的一个江浙商人住处,抢劫了手机等价值2万多元的物品后,被警方逮捕。

1995年11月28日,丰台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王立华有期徒刑9年。

汪黎华被送到监狱里进行劳动改造。但是,汪黎华并没有从中吸取教训,反而认为是社会待他不公。汪黎华认为自己之所以被抓住,是因为没有干成“大事”,如果自己有足够多的金钱,就会摆平一切。在监狱里,汪黎华就暗暗发誓出狱后要轰轰烈烈地干点“大事”,不枉来世上走一遭。汪黎华天真地想要绑架银行行长抢劫国库。

在与狱友聊天中,汪黎华得知银行的金库是由行长和保卫科长共同掌管金库钥匙,他在狱中读书看报看电视的过程中,还暗暗记住了一些银行的位置和银行行长的名字。

2002年9月,汪黎华因为改造积极被提前释放。出狱后他开始着手实施他在狱中就策划好的抢劫国库的计划。而他计划的第一步竟然是准备杀掉自己的妈妈,以免后顾之忧。因为非常爱妈妈所以要杀掉妈妈,然后一身轻松去闯江湖,这就是汪黎华的逻辑。

但在实施中汪黎华终于手软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