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五章(1 / 2)
北冥玄龟猜测道祖鸿钧也修魔的事,孔宣和王筀鵀无论如何都不肯相信。为此,他把三清拿出来说事,说他们本来和鸿钧差不多是同一时代的人物,不管是出身,还是资质,悟性各个方面都不弱于鸿钧,而且因为享受到盘古的遗泽,纵使不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也应该达到和鸿钧的修为齐平的水准才对,但是事实却是,他们要逊色鸿钧一筹。
王筀鵀和孔宣承认他这话有理,但是觉得并不足以作为道祖鸿钧兼修魔道的佐证,认为三清不如他,可能是因为他有“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担心,从而藏了一手的缘故。被北冥玄龟给否决,告诉他们,修为到了已经悟出自己的大道所在之后,广而博,未必就比得上专而精,因此他倒是有没有把本事倾囊传授,已经并不重要的,因为这个时候比拼的是修士的资质和悟性。
看到孔宣和王筀鵀对他的话还是不怎么信服,北冥玄龟嗤笑一声,说道:“当初盘古那家伙在损毁造化玉碟的时候,毁去的那一角,大部分记载都是修魔的大道。因此,你们的那位道祖鸿钧拿到造化玉碟之后,上面神道的法门要远比魔道多。而且别看魔道现在修炼的速度比较快,但那是因为现在灵气不足。在太古时期,灵气充沛之时,神道修炼起来一点都不比魔道慢。因为他本体的缘故,纵使造化玉碟完好无损,把神道和魔道摆在他面前让鸿钧去选,他第一时间也会选择神道,更不要说,造化玉碟还损毁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无视魔道。”
见两人脸上依然一副不以为然的表情,他神色颇为无奈的摇了摇头,说道:“你们该不会以为,修炼到圣人境界,就是修行路上的终点了吧?”虽然这两人并没有给出答案,但是脸上不约而同露出一副“难道不是吗”的神色,他轻笑着摇头,说道:“错,大错而特错!如果是这样,那么杨柳大仙、鸿钧、三清、女娲和接引、准提他俩,全都到达了终点,那大家不是应该是一样的吗?既然这样,为什么同样是圣人境界,还有个高低之分呢?”
这下,两人就被问住了。北冥玄龟说道:“圣人历万劫不死不灭,只是相对而言。我告诉你们,这世上,就从来没有真正与天地同寿的长生不老。这天地间的万物,哪怕是地上的死物——一块顽石,都抵御不了时间的侵蚀,就会死,只不过因为修行者逆天而行,通过吸收吞吐灵气来抵御时间的侵蚀,从而延长了寿命。圣人和你们比起来,只不过是衰老的慢些,活得比你们长些罢了,但是最后依然会死。因此,如果不想死,想要继续活下去,就要继续修炼,修行路上是没有止境的。”
顿了一下,叹道:“不过你们这方天地因为天道的存在,到了圣人境界之后,再想继续往后突破,要受到天道的阻碍,比较困难。更何况,你们现在修习的路子,从鸿钧往下,大多是由造化玉碟而来。而它上面只记载了到圣人这个境界,再往下就没有了,对于你们这些一直是照本宣科修炼的修士来说,没了指引往下继续修炼的功法,需要自己去摸索,去创造,实在是难呀,因此又给你们的突破增加了一重难度。在这方面,我比较看好一开始就是走自己修炼路子的杨柳大仙,如果说这几位圣人中,谁能突破天道的禁锢,进入到下一个境界,恐怕就是他了。我之所以会认定,鸿钧兼修了魔道,就是因为这一点。”
瞄了一眼王筀鵀和孔宣,见两人脸上的神情有了变化,从漫不经心变得认真起来,他这才继续往下说道:“自己摸索和创造功法哪里是那么容易的事,正因为他们是圣人,要远比在最开始修炼之初就独创功法还要艰难十倍,甚至百倍。虽然鸿钧手里没有了继续往下修炼的现成功法,但是有现成的例子摆在眼前。盘古那家伙当初开天辟地,开辟出这一方天地的修为可不是假的,鸿钧远不及他。那家伙和我一样,也是混沌魔神,就是神道和魔道都修炼的意思。”
“神道和魔道虽然走的是相反的两条路子,但是道法自然,到了一定的境界,这两者其实相通的。”北冥玄龟指着王筀鵀手中的流光镜上面铭刻的太极图说道:“神道和魔道其实就和这太极图似的,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一正一反,合起来,才是一个完整的圆。鸿钧虽然未必明白这个道理,但是他知道,以他的修为水平,是无法开辟出如眼前这样的一方天地的,因此他不如盘古那家伙。既然知道盘古是混沌魔神,是即修神道,又修魔道。他已经亲身证明了,两种相反功法在体内并非不相容。眼前摆着这么一个明显的例子,那么鸿钧为了突破下一个境界,手头又有直指大道的魔道功法,为什么不去修炼,反而要费尽辛苦,去折腾,摸索创造功法出来,走这个弯路呢?”
“至于你们所说的和魔祖罗睺大战的那段往事,根本不算什么。那个时候,也许鸿钧并没有意识到神魔兼修意味着什么,又或者,就算意识到了,可是一山不容二虎,涉及到道统,纵使是亲兄弟,都可以翻脸,更何况,他和罗睺根本没什么交情而言。而且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对你们来说,因为涉及到最顶层的人物,生怕自己犯了他的忌讳,所以必须牢牢记住,但是对鸿钧来说,那只是他修行路上的一场争斗罢了,或许对手实力比较强劲,但是并不代表着什么,其实他早已经忘记了。”北冥玄龟叹了一口气说道:“你们别看,曾经鸿钧和魔祖罗睺甚至生死相搏,但是如果你们活得够久,修为和地位都到了一定的境界,那么也有可能看到他们执手相见欢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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