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新政3(1 / 2)
新历二年,王尔初一就颁布了大新皇家宪法,并且明确规定宪法是根本之法,任何人不能亵渎宪法,不能不遵守宪法,所有的其他法律必须遵循宪法。而且,任何人都不能修改宪法。
其实,大新的宪法细算下來就不到一千多个字。
而且,明确规定了皇室最高,永远象征着大新。同时,王尔还表明百姓的各种自由是神圣不容侵犯的,百姓的私人财产是必须保护的。
接着,在初二的时候,王尔将新的刑法,税法,民事法,大新安全法等等的一大推依附宪法的法律。同时王尔在长安设立立法院,专门用來制定法律。毕竟时代变迁,法律就必须及时的补充,而且专门设立立法院,将立法权从朝廷剥离出去,这是王尔进行三权分立的第一步,也是王尔开始带领大新走向新时代的重要的一步。
立法院里面的人每五年换届一次,每一次换届都按照当时大新人口分布比例來安排进入立法院的各阶层人士,而且进入立法院的必须是德高望重的人,或者是有才望高的人,而且,立法院是有人数限定,是按照大新人口数量的十万分之一安排的,若是大新有一千万的人口,那立法院的满编人数就是一百人。每五年之中,若是有哪个立法委员去世,或者是病退,则有去世,病退的人推荐,若是沒有來得急推荐,则由当时的皇帝亲自指派退位的那个立法委员同阶级的人代替。
立法院之中,常设一名由大新皇室安排的立法院主席,而这个主席只有组织,安排立法委员的权利,沒有对立法委员进行任命,对立法沒有任何的评定权利。只能旁听立法会议,立法院主席沒有立法投票的资格。
接着,王尔细分了大新行政地区,将整个大新包括琉球台湾一共划分了三十三个省,每个省的经略府所在城市叫做府城。府城之下是州城,州城之下是县城,县城之下便是乡、镇、村。一个省的行政长官为经略使,府城的行政长官为知府,州城的行政长官为知州,县城行政长官为知县,乡镇村三级的行政长官为乡长,镇长,村长。
朝廷对经略使,知府,知州,知县进行人事安排。而乡长以下包括村长则有各省的经略使安排。
同时,王尔向各地守备军下达最后通牒,限时三个月,必须将守备军整改安排完毕,逾期者军法处置。同时王尔规定了各个守备军的人数限定。多余的人退伍,少人的补充。
王尔让陈翔这个大新警察局局长规范大新所有的警务人员,将有辱警务工作的人员剔除退伍,接受各地州府守备军退伍军人,补充警力。制定警务人员内部的章程,同时将各州府的所有以前的案件卷宗全部都转移到警察局内部,将以前沒有结案的案子,冤假错案进行重新调查,同时开始划分治安管辖区域。同时,王尔特批建造十万两自行车,五万匹战马交付给陈翔,让陈翔下分到各个地区,组织巡逻队。
陈翔上报给王尔的装备制定方案获得了王尔的批准,所有的警察的制服是纯白色的,配备当时盖世太保的包铁黑棍,警察的标志是一个脚踩这小鬼的雄狮。当然这个雄狮也是简化过的。每个府城,组建三支武装警察部队,州城设立两支,县城设立一支,每支武装警察部队为一百人,配备大新枪械。这些人平时进行军事训练,全封闭管理。专门用來对付一般警察处理不了的情况,尤其是江湖的人士。
同时王尔让陈翔细化职能,管理警察内部的纠察,专门负责治安的巡警,专门进行重案要案的刑警,管理交通的交警,负责扑火救火的火警现在已经划分出來了,等到以后大新更为发达的时候,这种职能越是分的细,分的多。
王尔早就安排的税务局和法院在这时候同时浮出水面,几乎是一瞬间,大新所有的地方都有税务局,法院的出现。正在所有人纳闷的时候,王尔当即下召,自此以后,大新所有的案件判决权交由法院负责,就算是皇家内部纠纷,只要是打算走法律程序,那就必须去法院。自此以后,大新所有的税收都有税务局完成。
还沒等各地官员反应过來呢,王尔变进行了新历一來的第一次殿试,这一次殿试不同以往,一共一千多人进入殿试阶段,而且,历时三天三夜。一千多人在这三天一直在未央宫前的大广场上进行考试,白天王尔出題他们回答,晚上王尔将中意的人才带到自己的面前进行面试,若是满意,直接进入秘书室或者是幕僚室。
这场不同以往的殿试进行了三天三夜,王尔也三天三夜沒有合眼,三天三夜的时间原本已经沒有人的幕僚室一下子达到了三十人之多,秘书室更是达到了九十多人。这一次恩科历时一年半,从王尔登基开始就开始准备,从乡试开始王尔就亲自出題,不同以前的从古文之中那一句名言让考生分析,解答,并且引申。这一次,王尔出的考试題目都是非常主观的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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