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五十三章 过堂(1 / 2)

加入书签

沈无义,何许人也?正确来说,他叫沈有义。职业是讼师。‘帮人打官司的?’,原来唐代就有讼师了,不过不知道这个沈有义,是不是像电影里面描写的那样,什么一代讼师,状王之王之类的。

‘帮人打官司?’,李忱胡思乱想,证明了不了解就闭嘴这句话有多真理了,‘就是帮忙写讼状而已,哪里能帮打什么官司?’李忱糗了。认真说来,好像这样的讼师,要到明清时代才有,李忱太想当然尔了。

‘单写讼状有这么厉害吗?’,李忱有这样的疑问,不上堂,只写讼状,有这么厉害吗?如果把讼师比喻成现代的律师,有律师的一方,和没有律师的一方打官司,没有的肯定吃大亏。

你不懂法条,不懂法庭程序,不懂如何辩论,注定你要吃亏。法条很复杂,先不说你背不背的起来,法条可不是单靠背起来就能搞懂得,没有人指点,光是理解法条就能逼疯你。

更何况,还要考虑那些判例。法条不是单独存在的,你要去知道怎么解释,是用哪些范围,有没有相关的例子供参考。不仅你要参考,法官也要参考。所以了,打官司要是对方请了律师,你最好也请一个。

讼师很厉害,李忱知道。如果对方请了讼师,李忱一定也要请一个,还要请一个好的,很好的。至于写讼状?李忱质疑他的效果,再者,他们是被告,被告是不用讼状的。

因为告官了,又牵涉到人命,即便快要过年了,官府还是很快就开了庭,升了堂。升堂得通知,是里正,官府下帖子,由里正或坊主,奉帖追送其人到案,并申谍为记。这种行为,在唐律中有个术语,叫做追讯。

里正追讯到贾兴,通知他过堂的日子。贾兴又通知了李忱,李忱急忙到了江都县县衙。

江都县县衙,不像江阳那般富丽,上上下下都是百姓一番心血,因此显得略为破败,但是进到了大堂里面,还是可以感受到官府的威严。不过,不要说进到里面,光到外面贾兴就两腿颤颤。

‘别怕,别怕,我们都站在你背后。’,李忱替贾兴打气,‘记得,昨天告诉过你了,要是明府对煤炉是否会产生炭气感到怀疑,就说要传唤我就好。’

李忱安慰贾兴,只是这番话好像没用,贾兴抖的更厉害了,李忱心理叹气,没有责备他。也难怪他怕,所谓破家县令,灭门刺使,不是说假的。在这个司法制度还不完备的古代,既不尊重个人财产,也缺乏有效监督,还存在官官相护,百姓能不过堂就不过堂,这个堂,比鬼门关还要难过。

其实他也怕,不过毕竟是现代人,见过听过比唐人多,他自己也去过法庭,虽然他不是被告。两两相加,多多少少也让他心里没那么。再者,为了自己的目标,李忱必须硬着头皮上。

只是,李忱大概误会了,贾兴一边颤抖着,一边手指的前方,李忱顺着目光看去,原来是罗四海,和一个清衫文士,李忱一看他就知道,这是沈无义。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