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同窗小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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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养的人之所以不多,就是因为太能吃了,完全想不到那么点个头,竟然能吃下那么多东西,嘴巴就没有停的时候。

适合兔子吃的草料倒是不难找。温泉庄子的土地并不算肥沃,种点草料倒是合适。而且庄子毕竟位于京郊,就算他们庄上的人少,附近的农户可多。他完全可以向这些农户们收草料,这种事情连孩子都能做。等他把兔种弄出来了,以后就让周围的农户养兔子,他只需要收购就行。

好吧,现在想这些还太早,他手上连一只小兔崽子都还没有呢。

林淡一边思索着将来的计划,一边练字,突然想到刚才胡澈的眼神,低着头一撇嘴:“露馅儿了?”

字,是文人的风骨。

读书人有一手漂亮的字,是很好的一个加分项,哪怕是科考阅卷的时候,也能占到便宜。

林炎的字算得上小有名气,在同辈中更是出类拔萃。林淡在这方面也不差,都是同一个先生教出来的,字体上也是一脉相承。林家人的字,其实都不错——读书靠脑袋靠悟性,但是写字?勤学苦练,总能写出个样子来。哪怕是林七老爷和林蛋蛋这种整天想着吃喝玩乐的纨绔子弟,该学会的,也一样都不少。

但是在行家看来,林炎的字和林淡的字其实相差很大。

林炎的字中正平和,而林淡的字却肆意随性。

林淡自己知道差别,这些天就算再忙,也一直坚持每天都练字,想着尽量往老大的方向靠拢,然而成效不彰。一两个字模仿也就模仿了,但是一张纸写下来,总是会半途拐弯。

胡澈一直跟他共用一个书房,当然看出来了。不过他一直觉得林淡遭逢大难,性情都已经大变了,字跟着变虽然有点奇怪,却也只不过是疑惑了一下,并没有出言。

问题是他寄回去的信,祖父和大伯……大爹一定是看出来了。如果让两位知道他是蛋蛋不是大哥,也不知道是会被当成妖孽收掉,还是会真的信他的话?父辈和兄长们都还活着,眼前的这些太过奢侈,让他有些害怕,一旦说破了,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

“算了,船到桥头自然直。”反正他是真真正正的林家子孙,哪怕莫名其妙变成了大哥,他也是林家人,倒是得负起大哥的责任来。

不过读书真的好烦!

超!级!烦!

为啥他大哥的脑子那么好使?他看这些学问简直一个头两个大,就算身边有个未来大学士也没用,就算面前有个名士余道长当先生也没用!

林蛋蛋发誓他两辈子加起来都没这么用功过,进步倒是能看得到。然而,他现在连一本大哥的笔记都还没看完。明明这些东西,他以前上课也学过的。

书房内,余道长的授课结束:“好了,明后两天你们不用上课,好好和同窗们聚聚。大郎,你不能喝酒,今天早点睡。三郎,你看着点。”

两人纷纷应下,恭送余道长离开。

指点童生试对余道长来说完全是大材小用,按照林炎和胡澈的学习进度,也早就已经过了这个阶段,他的主讲课程其实已经往后一大截了。

可惜,林淡不是林炎。他基础课程都还有很多不明不白,让他一下子跳级进入到学霸的世界,自己私底下再怎么用功都追不上进度。

他也顾不得漏不漏馅儿,干脆破罐子破摔,抓了胡澈的壮丁就开小灶:“温故而知新,给我讲讲这段。”

未来大学士现在的学问还没精深到未来那种程度,但是辅导一个林蛋蛋是没有问题的。关于林蛋蛋的变化,他看在眼里,却不好多问。毕竟连林家都没过问,他一个外人怎么好多嘴多舌?

更何况,他心里有些不可告人的想法。他喜欢现在的蛋蛋,不喜欢那个死对头,要是蛋蛋一直像现在这样就好了。

于是两个人在书房,胡澈温故,林淡知新。

林淡的学问本来就学得乱七八糟,现在听胡澈系统地讲学,他现在的记忆力又好,先记下来,等回到房里再翻一下大哥的笔记,两相印证一番,倒是自觉进度不慢,总算是学完了一本笔记。

然后他发现很有意思的一点。他大哥和老大哥两人虽然是死对头,然而在很多事情的见解上存在着很多相似点,有些看法甚至惊人的一致。所以,这两人这么多年别苗头,纯粹是为了斗而斗么?

身为在各方面被碾压的弟弟,林蛋蛋自觉发现了大哥和老大哥幼稚的一面,一个人傻乐呵了一会儿,突然就想到明天就会和一群酸书生聚在一起,顿时就难受来。

如果他们要行酒令肿么办?

如果他们要吟诗作对肿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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