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这是个被拐卖的外国人(1 / 2)
被人用枪指着,他不是沒经历过。
他第一次被人用枪指着恰恰是从小到大和他最亲近的杨裕文那个催命鬼。他不就是脾气大了点嘛,盛怒之下把他抽屉里的文件全都一把火点了。
最后杨裕文就用枪指着他,手都气得直抖,眼睛瞪得两个大,好像真的会开枪一样,他那时候还小,简直都吓坏了。
当然他现在才知道那些文件有多重要,当时沒一枪崩了他算他狗命过硬。但杨裕文手抖以后还是把枪放了下來,声音累得好像刚刚主持过一场电视促销,温和又疲劳地跟他讲:“这次是我,那下次呢?”
他就冥冥之中顿悟了一下,哦,原來他在毛毛心里这么重要呢?从那以后,毛毛在他心里也占了很重要的一席之地。虽然他口上不留德,虽然他野蛮又撒泼,毛毛永远都不会嫌弃他,毛毛默默守护着他,所以他才恃宠而骄,所以他才会听任自己肆意发展。
如果不是毛毛,那谁会來守护他呢?毛毛是万能的毛毛,在毛毛身边,他什么都不会怕。
之后他每次陷入这种乱七八糟的事里时都犹记得毛毛那句“这次是我,那下次呢?”。如果对方不是毛毛,就根本不会给他留余地。但性格都形成了,毛毛不在身边他也不会示多少弱,一方面示弱实在不是他性格,另一方面他也不想像个傻逼似地等着毛毛來救他。
再虽说老爷子把他养大,但也根本看不上他,把他弄出來他要是不干点实事出來不就更让人瞧不起了吗。瞧不起他沒关系,倒是总有人通过瞧不起他來贬低他家毛毛,这就是可忍孰不可忍了。
再者,眼前这人虽然端着枪,但看上去还沒有当初抱着绝对不会伤害他的心理向他举起枪來的毛毛凶恶,于是他得出结论:这人不足为惧。
是啦是啦,还把他珍禽异兽一样地围观,虽然他长得像个外国人似的,说不定还真是个外国人,他入的可是正宗中国国籍,从小在中国长大,他那外国人的父母在他脑子里什么印象都沒留下过。
最恨那些围观的!小时候上学的时候他就因为总被人围观把同学什么的揍了个遍,最后闹得不可开交,老爷子只好把他接回來找人亲自教他。
跟所有的孩子一样,他完全不喜欢学习,只会对來教他的中年大叔无限发脾气,老师一露面,就把自己能举起來的所有东西都砸过去,剩下举不动的东西都是他用來躲避学习的好障碍。
老爷子给他气得差点背过气去,扬言要把他扔到后山去喂野狼。最后还是毛毛出面抚平了老爷子的气愤,毛毛可真够宠着他的,不管他出了什么岔子都有毛毛罩着他,他知道并且享受这一点。
后來毛毛告诉他,他们刚从本家离开到他们现在的聚集地的路上,遇着了人贩子团伙。团伙里分工精细,一批人分别去农村和城里偷取从不会走的到刚能走的年龄段的孩子,一批人拐带那些懵懵懂懂的**岁孩子,再由一批人运到乡下买孩子的地方。
毛毛那时候才十岁,当然整个分家也无意冒犯那个什么人贩子团伙,毕竟正是人心散乱的时候,大伙都一心想远离本家找个落脚的地方。
但人算不如天算,他们一在小旅店里落脚,就有个大妈人贩子抱着个孩子,來到落单的杨裕文面前和蔼可亲地说他们大人有事要做,孩子不能带着,问杨裕文能不能帮把手去他们屋里陪陪孩子。
那时候毛毛也是个孩子啊,单纯得紧,也沒有过多接触过本家啊分家啊那些的烂事,就像其他普通孩子一样以做好事为荣。于是他就跟去了那里去天真善良地帮他们看孩子。
那个孩子就是他,他也是被这团伙拐來要打算低价甩卖的。他跟毛毛的第一次相见就在一个人贩子的怀里,对这世界的一切都毫不知情,一张白纸一池清水。
杨裕文一失踪在原地,老爷子就立刻叫弟兄们把整个旅店都封锁起來,害旅店老板哆哆嗦嗦给110打去了电话。
后來110來了,人贩子团伙抓了一小半,把杨裕文和那孩子带出來让他们认,杨裕文自然被老爷子认了回去,但那孩子的父母根本不在附近,问了全旅馆的人也沒有人來认领。杨裕文被警察放回去的时候怀里还抱着睡着的他,这孩子眼珠子浅蓝浅蓝的,像制作精美的人偶,杨裕文那时脑子里也沒什么关于法律是是非非的观念,总感觉看起來善良的事就是真的善良,就出于私心说这孩子是他弟弟,想要把他带回家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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