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飞往艾斯提尔的消息3(1 / 2)
克利诺斯一行人终于抵达了新河谷城的大门,刚刚着地诺亚就扶着一棵树作呕起来。 ≥ ≦再看看奥格斯特,若不是身上穿着护甲早就被亚伯紧紧攥着的爪子留下了难堪的伤口。
总的来说,在克利诺斯和埃布纳的努力下,大家算是安全有快的抵达了目的地。
亚伯小心的从奥格斯特身上爬下来,谨慎的踩了踩地面,确定克利诺斯不会再整出什么东西。
“我的盔甲算是废了……”奥格斯特打量着自己满是被亚伯抓出划痕的盔甲。
亚伯站稳了,蹦跶了几下说道:“别怪我,反正你的肩膀上被食尸鬼搞出的破洞也让它是退役的时候了……”
克利诺斯等着诺亚在树旁完事以后,说道:“先生们,请容我向你们介绍。冉特最大的粮食仓库,富有历史气息的先城新貌。新河谷城!”
众人望去,看见庞大的城墙上挂着罗密欧家族红喙鸟的旗帜。气势逼人的外墙上可以看见些不平整的地方,显是经历过一场攻城之战。
天刚刚暗下没多久,进出城的行人还很多。
“我们需要尽可能的低调。”说着,克利诺斯抽出魔杖一挥,自己精致的法袍褪去了惹眼的色彩,变成破衣烂衫。
挥手一指奥格斯特,把他盔甲上潘德拉贡的狮子纹章抹成严重的磨损,无从分辨原来的图案。
奥格斯特两手一摊,说道:“你们这是逼着我买一套新的盔甲啊。”
埃布纳不等克利诺斯动手,自己就施起魔法,把衣着变得像个风尘仆仆的路人。
“这是什么障眼法吗?”亚伯问道。
“并不是,我把法袍上镶金的纹路祛除,让它确实成为破破烂烂的外衣。”克利诺斯说道:“若是我施一个迷惑全城人的障眼法,就是帝国所有的法师配合我也不够。”
“为什么你的法袍上要镶金?”亚伯问。
“为了亲和奥能,我的大人。”克利诺斯说道:“金银之类的金属是奥能流畅的通道,利用他们奥能可以更容易的收放。”
“为什么你们不穿一身金子做的盔甲呢?”亚伯又问。
“法师需要让奥能在身体里流畅的运转,不是让他们锁死在密封的盔甲里。”克利诺斯说道:“就像水流一样,奥能需要引导和疏通。若是把它堵住,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
诺亚跌跌撞撞的走来,也问道:“你们穿着镶金的法袍,是不是金子是最好的种类?”
“我也这么希望,金子是那么昂贵又美丽。这个承载了世间最大流通货物的金属,碰巧要是奥能亲和最佳的东西该多好。”克利诺斯说道:“但事实上,贵族法师穿戴的镶金法袍只是因为金子有着自己独特的魅力。要是论道奥能的亲和,银和铜也比金子强上不少。所有奥能亲和金属中最为优质的,便是秘银和精金。”
“那不是金属的有什么?”诺亚感兴趣的问道。
“不属于金属,又对奥能亲和极佳的都用来做魔杖的杖芯了。像是我手里的这根,使用地狱犬骨做的杖芯,在释放毁灭系魔法的时候会更加轻松。而埃布纳手里的是小精灵头的杖芯,在结界和变化系的方面会有见长。”克利诺斯解释。
“那最好的材料是什么?”诺亚追问道。
克利诺斯有点被诺亚好奇的气势吓到,说:“杖芯没有最好的,比如独角兽角杖芯的魔杖,可以很有效的施放治疗一类的魔法,但是在其他方面就会有所削弱,特别是这种魔杖在白天几乎效能减半。狮鹫羽毛杖芯的魔杖,会让法师在所有变化系之外的魔法都更加吃力。如果没有多少法师会选择那些极端的魔杖,各种复杂增益之间也优劣难分。所以我会说,杖芯没有最好的。”
“你为什么对法师的事情感兴趣?”埃布纳问道。
“因为我是一个作家!”诺亚说道:“你没听错,我是一个作家。”
“作家?”奥格斯特问道:“你撰写什么的?历史,还是哲学?”
“都不是,我撰写没有生过的故事。其中有法师,有盗贼,有诗人,形形色色的芸芸众生。”诺亚自豪的说道。
“你又不是法师,不是盗贼,不是诗人。怎么能写得好书呢?”亚伯问道。
“恰恰相反,我的大人们。”诺亚清了清嗓子有气势的说道:“我是一个被命运冷落的贵族,我是一个被人质疑的作家,我是一个谈笑弑君的奸人,我是一个暗地偷情的妇人,我是一个为儿哭丧的老者,我一个人就是千军万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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