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与君分享。(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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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举几个例子吧。都是今天在书评区看过的。事先说明,没有对喷的意思,咱们心平气合的来一回“学术讨论”。

比如有一个读者,吐槽主角天下至圆之说,就自配涯州,太过牵强。他说打断了皇族的腿都没事。疯疯颠颠也没事儿,就一个天下至圆就不行了?

兄弟,我给你说一个事实。

元末宰相脱脱所整理的《宋史》全书一共: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

本纪就是两宋皇帝的日常还有国家大事。这个自然不用说,是要第在第一位的。

志,则是介绍两宋的地理天文、礼乐仪卫、选暗官制,食货兵守等等的文献。

表,和列传这里不提。

只说这个志。包括了两宋的方方面面,那么地理、天文、礼、乐、仪、卫这些介绍,哪个排在首位呢?

天文!!天文居首、律历其后。

这样一说,你可能就明白天文在古代,至少是宋朝的重要性了,也应该理解“天下至圆”这句话的分量有多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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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种马说。

好像吐槽这个的还不少(多为女性读者)。

种马吗?一百八十五万字才有孩子,一百八十五万字才刚要主观开荤。这特么要是种马,我也是没招儿了。

这是一部男人书,全书写到这里,我敢保证,女性角色把对话、表情动作都加一块儿,绝超不过五万字。还种马。

哦....

你们可能会说,都四个了,还不算种马?

好吧,如果这算种马,那么我告诉你,要是按照你们的逻辑去考究,主角还必需种马...

因为在古代,一夫一妻那是平头百姓的事情,要是有钱人,士大夫,皇亲国威一夫一妻,那特么事就大了!

就算男的再爱自己的老婆,不想纳妾,老婆都不干,不跟你一哭二闹三上吊,算你抄上了。

因为不管男人愿不愿意,不纳妾对于正妻来说,就是她责任,是失德,是善嫉。是要被人唾骂的。这个锅正妻就算不想与人分享自己的男人,她也不想背。

失德的后果不光是名声不好,而且还有实际利益的牵扯。因为失德是“七出”之罪,哪天惹男人不高兴了,随时可以评这一条休了你!

当然,七出三不去。如果你有“三不去”保身,你不用怕这个。但这毕竟是少数,多数正妻是不敢失这个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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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日”

我可没骂人啊,我只是说“日”这个字。

有读者说挑毛病,古人听得懂‘日’?太出戏了,带了一波好节奏。

那么咱们来说说日这个字。

说到日,不得不提另外一个字“肏”

这个字.....不太文雅,不过一般“有点学问的”男人都知道是什么意思。

读“cao”四声。字如其意,入肉....

可是,古时这个字却不读‘cao’。

读.....“ri”。

许多古籍,还有《康熙字典》都有记载。而且意思和现在的“日”相同,都是粗话。

有意思的是古人还用它来形容别的。

“肏攮(nang)”就是粗话里的“吃喝”的意思。

原文中,苍山要是写“肏!”那以现在的读音,就太直白粗鄙了。所以还是“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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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巷御街,自宣楼一直南去,约阔两百余步,丙边乃御廊,旧许市人买卖于其间,自政和间官司禁止,各安立黑漆杈子,路心又安朱漆杈子两行。中心御道,不得人马行往,行人皆在廊下朱杈子之外。杈子里有砖石砌御沟水两道......”

这段文字节选自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原文。

用来回答一位创世书友的疑惑,我在书中描写开封繁盛的时候写到:御街宽余百丈,他认为不可能,现在也没三百米宽的马路,古时怎么可能?

只得拿古人的牙慧来回答。

孟元老在文中道:“约阔两百余步。”

古时的一步,是左右脚各行一步,也就是现在的两步。标准是一点五米,换算下来,正好三百多米,百丈有余。

这不是苍山胡编乱造,最多只能算孟元老吹牛逼。如果他写的是假的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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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书评太多太多,就不一一列举了。

没有和大伙儿茬架的意思,只是通过这些书评让我突然意识到,也许在讲故事吹牛逼之余。苍山有责任让大伙儿了解一些,正统的...非猎奇、卖弄的真正历史。

我知道我改变不了什么,一家之言微而寡之。可是....至少我能让看我书的这三万多个正版读者。对历史有一个真正的,客观的认识。

至少让我笔下所写的北宋中页,真实的呈现在你们面前。

当然,我的笔力不够,我没有能力在写出锦绣文章的同时,还要兼顾历史真实性。

所以.....有一个想法。从明天开始,每隔几天,苍山现在作品相关里摘录一些,至少可信的,有可读性,还好玩的,正史原文,译文。

不过多卖弄,只做一个搬运工。不知道你们会不会喜欢....

也许有人说我是来看小说的,又不是看什么真实的。没关系,那你就只看小说就好。哪怕只有一个人看,只改变了一个人原本的谬误。那也算功德一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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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这个工作不会影响更新,我只把自认有价值的东西拣选出来,抄录可以交给老婆来完成。

今天就说到这儿吧,啰嗦了。不知道你们能否懂得苍山心中的焦虑。我相信你们都是深明大义的,善解人意的。会懂的,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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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历史,也爱我的故事。

我想一直写,一真写到写不动为止。

可是我不想前方的路越走越窄,不想十年后,我的故事,还是一个屌丝穿越千年。即小心翼翼,又得假装精彩。

我心里的故事,宏大,且天马行空。可惜...它违背了商业写作的条条框框。它终究要伏蛰。可能随我化做尘土....

泯然于世。

(没改错字,且心烦意乱,将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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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最后啰嗦一句,现在你们看到书中所有的疑惑,所有的不明白,在不远的将来,都会有答案。没崩,只是我要吊着你们。咬我啊!?

耐心点,高潮是需要低谷来衬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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