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节 弃子(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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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塔达蒙被我们生擒后,一路上仍时不时找机会挣扎出些许声响,禁衣所幸将她一掌劈晕绑上马匹。随后,我俩乘着两军交战的混乱以及夜幕的掩护,策马奔逃出去数十里,绕道射濯后方阵营。

狼王听闻禁衣得胜归来的捷报,面露喜色,器宇轩昂健步如飞地亲自出帐相迎,不料撞见我一身戎装地侧立其右,炽热的目光顷刻便化为冰霜。

"看来先前本王太轻视于你了。"狼王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君王之态,斜睨着禁衣出言不逊,空气中暗流涌动。

"吾等贱奴向来就没奢求过大王的器重。"禁衣抬头傲然相视。

气氛不对,这醋酸何时成为制造火药的成分了?!面对两个怒目相向剑拔弩张的大男人真真令我头大如斗。搞不懂了,想那《寻秦记》中的琴清和乌廷芳还能和睦共处相安无事呢,偏偏他们就不能?无奈感慨男人就是麻烦。不过感慨归感慨,"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这个道理我还是懂的,为了我多蹇的命运,当务之急"灭火"才是王道。

"是我从马圈中牵了马自己偷跑出来的,此事与他人无干。况且,他此行是为了捉蛊师解我身上所中之毒,帮他就等于帮我自己。你,不,狼王认为有何不妥?"我伺机而出,先声夺人据理力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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