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飒先生(1 / 2)
他的花冠鲜红如血,美丽得像珊瑚一般,上面的锯齿像长城一样;他的嘴坚硬且乌黑,如乌玉一般明亮;他的爪子比雪莲花还要白;他的脚蹼似琉璃晶莹;他周身的颜色像一团赤红的火焰。
这就是飒先生,一只三米多高的大公鸡。
此时,飒先生正叼着一只一米多长的蜈蚣,抖着翅膀一跳,左一摇右一甩,便把蜈蚣抖落在地上,活活摔死了,然后他才慢悠悠地享用猎物。
“没想到吧?飒先生是一只公鸡,当初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比你还要惊奇呢。”
宓语看到陈思目瞪口呆的模样,解释道,“不过,飒先生可不是一只普通的公鸡,而是S级的灵兽。李清河你知道吧,飒先生的名字,是他亲自取的。”
陈思点了点头,有些懵。
李清河老爷子他当然知道,《银河往事》的作者,精神力强度高达35的大文豪,同时也是华夏国四大强者之一,猎人协会的荣誉会长。
不过,为什么要尊称一只公鸡为先生呢?
“因为飒先生是一只德鸟啊。”宓语如是说。
“德鸟?”
“没错。”
宓语娓娓道来。
在华夏的传说中,有一种鸟,它长着五种绚烂的彩色羽毛,分别表示戴德、拥顺、背义、抱信、履仁五种德行,据说只有圣人或贤明的君主才能看到它。在人们的想象中,把这种鸟叫做凤凰,凤凰有着五彩斑斓的羽毛,锦绣一般的长尾,华丽至极。
但是,人们都忘记了,和华而不实的凤凰比起来,雄鸡虽然平凡朴素,但它也拥有五种德行:文、武、勇、仁、信。在华夏历史上漫长的农耕文明时代,鸡化身为时间之神,以自己声嘶力竭的打鸣,帮助人们建立起对时间的信仰,鸡鸣而作,日落而息。仅凭这一点,它也足以被称作德鸟。
在猎人协会刚成立的那个年代,举步维艰,经历了数次兽潮的袭击,几乎分崩瓦解。就在这时,飒先生出现了,它不但拥有S级的实力,而且天生就是各种毒物的克星,接连啄死了天雷蜈蚣、死亡蠕虫、地穴蛛王三大S级凶兽,击溃了兽潮。
从那时起,飒先生便成为了猎人协会的守护神。
这样的一只德鸟,难道不值得尊称一声先生吗?
听完之后,陈思对飒先生肃然起敬。
“唰!”
就在这时,飒先生似乎注意到了两人的存在,歪着头,盯着两人,他的两只眼睛,就像是两团燃烧的火焰。
“!”
在这双火眼金睛下,陈思有一种被人扒光了衣服,全身上下都被看了个干干净净的感觉,没有任何秘密可言。
就连他的天眼也暴露了。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陈思总觉得飒先生饶有兴致地多看了他两眼,就像发现了一条味道鲜美的虫子,正在犹豫是不是要下口。
陈思“瑟瑟发抖”。
好在,飒先生最终还是没有把陈思当作虫子吃掉,而是昂首阔步地往前走了几步,然后扑棱着翅膀,飞到了一个鸟巢一样的高台上。
然后,在陈思不可思议目光中,一个球状物体从飒先生的屁股后面落了下来,在鸟巢中滚来滚去。
“他刚才,是下了一个蛋么?”
陈思犹豫着问道,鸡下蛋很正常,但什么时候开始,公鸡也能下蛋了?
“是啊。你应该知道,鸡喜欢吃石子,是为了用石子磨碎胃里的食物,然后再把无用的石子从体内拉出来。飒先生其实也一样,只不过他是飞到空间乱流之中,吞下虚空石,用空间之力绞碎食物,虚空石形成了蛋的形状,从他体内排出。飒先生每周都会下一次蛋,每个蛋能做成上百枚虚空戒,仅凭这一点,就为猎人协会每年带了超过千亿的收入。”
听宓语说完,陈思不禁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指上的虚空戒。
没想到,这戒指居然是这样来的。
他不禁对飒先生更加敬佩。
“走吧,别打扰他了。我带你去见习猎人的宿舍,今天逛了这么久,你也该回去好好休息、消化一下,明天我再带你去猎人协会最有意思的坊市,说不定能淘到好东西。”
宓语调转船头,两人开始返航。
大约过了半小时,两人上了岸,沿着森林里的道路往深处走去。
“喏,到了。”
宓语努努嘴,指了指远处,只见一个看起来像大球的房屋,被悬挂在一株大树上,门牌号是“3154”,正好对应着陈思的猎人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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