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善变的未婚夫07(1 / 2)
再看一眼(杰克·里齐)
作者:杰克·里齐
市长的儿子酒醉后驾驶汽车, 让我给抓了起来, 算我倒霉。
密里肯队长在办公室里单独找我谈话。他勉强微笑着。
“亨利,你干吗不辞职呢?”
“不辞。”我斩钉截铁地说。
“我干吗不开除你呢?”
“因为咱俩都知道开除要经公安委员会审核,那里面有老百姓参加, 会把事情闹得满城风雨的。”
他听见“老百姓”这个字眼之后眨巴一下眼睛。“你干吗要干这种蠢事?”他又问了一声。“当时你已经下班。何况,你是负责调查凶杀案的。”
“一个警察没有下班的时候。”
“难道他没告诉你他是市长的儿子吗?”
“他说了, 可是谁都可以那么说啊”
“你难道没查他的驾驶执照吗?”
“当然查了, 可是约翰逊是那么个普普通通的姓……”
那天我休息, 正巧从城里大图书馆出来开车回家,我注意到前面有一辆汽车在晃晃悠悠地行驶。我就按喇叭, 小心靠拢它,晃了一下我的皮夹子和上面的徽章。那个司机神智还算清醒, 就把车子靠便道停了下来。
经过一番调查, 我很快就肯定,他已经醉得走不了道啦。事实上,在我把他的汽车钥匙放进我的口袋,走到附近公用电话去喊一辆巡逻车来的时候,他却呼呼地睡着了。
密里肯站起来。“跟我来, 亨利。”
我跟随他走进过道。我俩并排走了一段路,然后在“档案组”办公室门前停了下来, 一道走了进去。
大约有20来个穿便服的职员正在这间大屋子里埋头工作。
“您是要调动我的工作吗?”我问道。
密里肯继续朝前走。
我们穿过了那间屋子, 在这个部门另一头一扇没标字的门前停住。密里肯开了门锁,我们俩就走了进去。
“这是干什么呀?”我问道。
“你的新职务,”密里肯说。他很神气地朝那些档案木柜挥了一下手。“这里是咱们的凶杀、抢劫、强xx、纵火、偷窃、在公共场所乱扔废物什么的等等案件的档案——全是悬案, 一桩也没破获或解决。”他笑笑,露出一嘴尖牙。“亨利,你现在的任务就是重新复查一下这些案件,看看终究可否伸张一下正义。”
“终究”这个字眼引起我的注意。“这些档案柜看上去落了不少尘土咧。”
密里肯又露了露他的牙齿。“原本也该这样。这间屋子里的每一桩案子都至少是25年前的事了。有一些甚至是当初警察局成立的时候的案件。我想大概是1842年吧。”
我眨了眨眼。“您是说要我复查这些25年前的死案吗?”
“没死,亨利。只是压在一边罢了。我想让你把它们再复活过来。”他的微笑更爽朗了。“不着急,亨利。你要多少时间都行。”他把门钥匙撂在我的手心里。
“走时可别忘了关灯锁门。尽量找点乐子吧。”
他从我们进来的那扇门走了出去。
我叹了口气就开始审视这间屋子。四面都没有窗户。我在那些档案柜的夹缝里转来转去,发现在一块小岛似的空档里放着一张破写字台和一把转椅。
啊,显然过去有人在这儿待过。
我开开写字台上面那盏吊灯,四周环境稍微温暖了些。我又回到档案柜前面仔细看
看上面贴的标签。恩,密里肯说的对。差不多所有想得起来的——没破的——案件都存在这里呐,每一件都至少有25年的历史了。
我找到凶杀案部分,随意打开一个档案柜的抽屉。我揪出一个挺厚的硬纸板盒子,走回到写字台前,开始阅读里面的内容。
这桩案子发生在1941年11月份第一个星期五,一个比较暖和的日子,午后6点40分。
就在作案时——至多一分钟误差——爱琳·布兰农太太的近邻听见她的喊声。他们就奔向自己家的窗口察看,其中有一位威尔逊太太,声称她看见了一个黑糊糊的人影从布兰农家后门冲了出去。更详细的情况她也提供不出,那天几乎没有月亮,下午4点46分天就擦黑了。
威尔逊太太当即打电话报了警。
警察来到时,发现布兰农太太躺在厨房地板上已经死了。她身上有三处刀砍的伤痕,作案凶器没有找到。
警察在死者身旁的地板上找到一个钻石手镯,经警方专家鉴定大约价值1万块钱。
警方在现场拍了必要的照片,作了测量,然后就把尸体送进陈尸所以便剖检。
两名侦探——其中一名是邓拉甫警长——逗留在布兰农家里等布兰农太太的丈夫丹尼斯回家,他一直到11点钟左右才回来。
他们把这噩耗告诉他,他看上去对这事表现了一阵说得过去的震惊。经讯问,丹尼斯·布兰农否认跟这桩谋杀案有任何牵连。他声明当天晚上——从6点到大约10点半——他都在他的孪生兄弟阿尔贝特家里度过的。
布兰农被带到分局进一步接受传讯,但他还是坚持自己对妻子的暴死一无所知。
他的弟弟阿尔贝特也被传讯,同布兰农的口供完全一致。
次日清晨5点30分,警方释放了布兰农,并派人监视他的行动。
布兰农径直走到圣约翰大教堂去望六点钟的弥撒。看来,不管刮风下雨还是凶杀,他每天早晨都要去教堂弥撒。
我继续往下看。
硬纸盒里储存着全部档案——官方表格,有些现在已经废除不用了,还有谈话和审讯的记录。细节描述啦,报告啦,小传啦,全都在里面——囊括警方所能挖掘的一切——可是,案件仍然没有破。
我看完以后瞧了一下手表。两个多小时过去了。我又回过头来看那些铺在写字台上的文件。恩,我似乎可以看到和听到邓拉甫在同嫌疑犯或证人谈话。
我若有所思地往后一靠,一下子就人仰椅翻。我这才闹明白为什么把这把转椅存放在这些废纸堆里。我从地上爬起来,把椅子重新装好,又提心吊胆地坐下去。
我看到哪儿啦?哦,对了,看到邓拉甫警长在传讯呢,比如说,威尔逊太太。
威尔逊太太目光敏锐,积极主动:“我对布兰农夫妇真的了解不多。他们搬到这边来才六个月光景。”
“能提供多少就说多少吧。”
“嗯,我可以说她有一个优点。她总在星期一洗衣服,不像我们这里有些人那样。您知道,星期二啦,要么星期三啦,要么不论哪天,而且她洗的衣服总晾得很有秩序。”
“有秩序?”
“是啊,所有的枕头套晾在一起。袜子挨着袜子,所有的衬衫都晾在一根绳子上,我们这儿的一些人都是抓一件晾一件,乱七八糟,您知道。”
“哦,那么,您在6点40分一听到布兰农太太的喊叫声就立刻奔向窗口了吗?”
“对了。可是外面没什么亮光,我只看见一个黑影从后面的草坪上跑出去,钻进小巷。”
“是布兰农先生吗?”
“我可不敢发誓说是他,只有一个人影,说是谁都行。”
“布兰农夫妇是安静的邻居吗?比如说,没有大声吵过架吗?”
“安静极了。您会认为他们是一对理想的恩爱夫妻。除了那些伏特加酒瓶子。”
“伏特加酒瓶子?”
“是啊,每隔一两天布兰农太太就从她家后门悄悄溜出来,偷偷把一只空酒瓶塞进垃圾箱里的垃圾底下。清洁付来的时候,我正巧在门外——他们现在两星期才来清扫一次,您知道。垃圾每星期一次,而废品两星期一次——我还注意所有的瓶子都是伏特加酒瓶,每两星期就有□□个之多。”
“布兰农夫妇都喝烈性酒吗?”
“恩……我想布兰农先生可能一滴也不沾。反正我一眼就能看出谁是什么样的人。”她悄悄挤出点微笑。“人们喝伏特加不久因为它气味不大吗?我是说,她可以偷着喝,把酒瓶子藏起来;他压根儿就不会知道,对不?”
“布兰农家朋友多吗?客人多不?”
“没什么客人。不过我确实知道她有一位特殊的朋友。”
“这人常来看望她吗?”
“不完全是来看望。是一种折中的作法。”
“折中?”
她的目光更亮了些。“是这么回事……我姐姐住的地方离这儿只有四个路口——一直走,在犄角那里——我常去她家。我敢说,一星期至少有四五趟。大概八个星期前的一个下午,我正和玛吉坐在客厅窗前喝茶,一抬头看见布兰农太太从街那头走过来了。她在路口停下来,我还当她在等公共汽车呢,可是好几辆车都开过去了,她还站在那里。”
“后来呢?”
“我就纳闷了,这是怎么回事啊。所以我和玛吉就盯上了她,过了大约五分钟,一个男人开着一辆大汽车在她面前停下来,布兰农太太就上了车。”威尔逊太太停顿了一下。“那是星期三,后来在星期五,我和玛吉碰巧又坐在窗前,同样的事又发生了——布兰农太太在那里等候,搭上了同一辆大汽车。后来我们俩……玛吉……决定每天下午一到两点钟就注意一下,您猜怎么着,布兰农太太每星期至少让那辆大汽车接走两三趟。”
“您能形容一下那辆汽车吗?”
“我对汽车实在不行,反正那辆车看上去很阔气。我也没办法形容那个男人。他从来没有下过车。不过嘛……”
“怎么样?”
威尔逊太太的两颊略微有点泛红。“我姐姐赶巧把那辆汽车牌号记下来了。我是说,那事叫人有点起疑,您知道,后来我……她……认为反正记一下也没什么坏处,万一发生点什么事……”
对,她把记下来的汽车牌号交给了邓拉甫警长。州汽车管理局查出车主是查理·葛林住在北西蒙大街2481号。
葛林年近50岁,是咱们这个地方最大的百货公司的副总经理。他结了婚,有两个孩子在读大学。
葛林忐忑不安。“您有什么事,警长?”
“您认识一位爱琳·布兰农太太吗?”
葛林皱眉沉思起来。“布兰农?布兰农?我想不起来认识姓布兰农的人。”
“这张照片能帮您回忆吗?”
他看了一眼,脸色略显发白。
“您最后一次看到她是什么时候?”
“我说了我不认识姓布兰农的人。”
“有人看见您多次跟她在一起——这两位证人还费心把您的汽车牌号记下来了。”
葛林舔了一下嘴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布兰农太太昨晚被人谋杀了。”
葛林脸色更白了。“那么,你们认为我跟这件谋杀案有关吗?”
“您昨天傍晚6点40分左右在哪儿?”
“这是她被害的时间吗?”
“请回答我的问题。”
葛林想了想,脸上几乎绽出微笑。“昨天傍晚6点40分我在派克·费尔斯参加州商会举办的饿宴会。那儿离这里有30公里远。”
“有人能证明您在那里吗?”
“当然,差不多有100人参加。我在宴会上还是主要发言人。我六点钟就提前到了那里,为的是饭前喝点酒。宴会是七点开始的,我在七点半讲的饿话。”
“您和布兰农太太是什么关系呢?”
葛林清了清嗓子。“只是一般朋友。”
“既是一般朋友,您还认为有必要秘密会见吗?一般朋友就给她买一个价值一万元的手镯吗?我们正在调查这件事呢,葛林先生。这并不会太困难,不过您能不能给我们节省一点时间呢?”
葛林把目光移开。“好吧,是我买给她的。”
“您和布兰农太太是怎么认识的?”
“就是那么一回事,在一个酒吧间遇到了她,然后一档子事接一档子事。”他勉强微笑了一下。“她丈夫对她不了解。”
“您向她许过什么愿吗?”
“许愿?”
“一般来说,一个男人不会轻易送一个女人一个价值一万元的手镯,对不?您是否曾使她感到您和她在一起不单纯是逢场作戏?以后也可能发展到结婚?”
“没有,”葛林坚定的说。“从来没有。”接着他又含糊了。“也许她误会了,可我从来,从来都没有向她许过那种愿。”他深叹了一口气。“警长,有必要把我的名字牵连进去吗?我的意思是说,我是个有妇之夫,还有两个孩子。如果我和布兰农太太的饿友情被揭发出来,只能有害而没有任何好处。况且,她被人谋杀跟我毫无关系。”
“您可能是这桩案子的起因咧。”
葛林的脸色又白了。
我又一次跌倒在地。我站起来,把椅子安好,回过头来看另一堆文件。
丹尼斯和阿尔贝特是孪生兄弟,彼此长得并不太象,只是一般的双胞胎。他们的熟朋友一眼就能把他俩辨别出来。
他们的父母一开始就决定让这对双胞胎各自发展自己的性格,他俩同时进入学校接受教育——两人成绩一直差不多,但不完全一致——他俩很少安排在同一课室上课,从不穿一样的衣服,自己有自己的衣柜。
也许就因为这样,结果随着成长,两人的志向和兴趣不尽相同,可是兄弟间仍然保持着良好的关系。丹尼斯成了天主教徒,追随着父亲的信仰,阿尔贝特则是教友派教徒,坚信母亲的信念。在工作志向方面,丹尼斯学了会计,阿尔贝特做了图书馆馆员。
图书馆馆员?不知怎的一提图书馆馆员,人们就总会想到是女人,至少在区图书馆是那样。
我想起童年时去的那个区图书馆和露辛达·斯文森小姐。她脑门子正中间总是很有权威地紧皱眉头。我那时大概已经八岁,想自己决定阅读项目,可这位斯文森小姐一连好几个月总把我轰回少年阅读部去。
我后来咬了她一口。自那以后,她就不再管我了。
我又回头翻阅那几捆对丹尼斯·布兰农传讯的记录。那里面倒有点材料——他被传讯了好几次——我把它综合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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