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三章 反击4(1 / 2)
被扶着入了坐,施黄楚芳目光却始终没从林孝智的身上挪开过。直到他亲自起身为她跟搀扶自己的年轻女孩各自倒了一杯红茶后,她才说了一声谢谢,却也不去碰那茶杯,只是感慨说:“果然是年少英杰,林生比我想象的还要年轻的多!”
自他重生之后,四年打拼、无数算计得到了今天名动香江的财富跟影响力,从质疑、到抹黑再到万人敬仰,见多了赞美也就不为所动了,何况还是一句分不清是客套还是真心的话。
所以他只是平淡地谦恭表示:“您过奖了,这位是?”
他显然不想在这样的话题上扯太多,干脆不动声色的把话题转移了。
施黄楚芳诧异的看了他一眼,都说人老成精,她一个女人家能在丈夫早亡的情况下,接手丈夫留下来的生意,从小做到大,用了三十年的时间把一家销售照相机跟胶卷的小店扩张到如今香港本土最大的光学器材及照相机集团,还代理数个知名品牌,眼力跟心思都不用说。林孝智完全不被她的奉承所打动,甚至‘不耐烦’的转移话题,老人一下子就看了出来。只是她却非但没有感觉不快,反而让她对这个初次见面的年轻人一下子兴趣提高了不少。
“她是我的孙女陈泽天,如林生你所看到的,我的身体不是很好,这孩子比较粘人,一定要陪我过来!”施黄楚芳指了指挨着她坐下的女孩一脸喜欢,“天天,跟林生说说话!”
“林董好!”她似乎有些见生,虽然听了施黄楚芳的话跟他打了一声招呼,但脸上表情却有些僵硬。
到底只是个十七八岁的女孩,估计也就还在念高中的程度了,林孝智也礼貌的跟她点了点头。
之前他打听过施黄楚芳家里的情况,知道她是出身书香门第,爷爷黄光虎曾是晚清进士,后来家道没落后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接连死了两房太太的施姓商人做三房,据说出嫁时她才十四岁。民国那会兵荒马乱的,后来日本侵华她便随老公逃到了香港。她的前半生无疑是苦命的,才嫁过来没几年老公也死了,只给她留下了一些产业却还有个嗷嗷待哺的女儿,这女孩想必就是她的外孙女了。
“这次是我考虑不周,本该亲自登门拜访的。”
他的客套话还没说完呢,就见那施黄楚芳挥手一笑:“我们也不算外人,我跟你爷爷林继礼也认识。你们九龙银行以前跟我提供过贷款,咱们两家也算有些善缘。林生若是有什么话就直说吧!”
林孝智倒是没想到这位老太太这么爽快,让他准备了半天的底稿没得用了。
好在他本就不是那种临阵怯场的人,闻言只是稍稍一愣就又恢复了冷静。微微点头,迎着她的目光干脆地说:“也好,这一次我突然约您出来,是有桩生意想跟柏宝集团谈一谈!”
“生意?”施黄楚芳惊讶地看着他,“林生难道是想采购拍摄器材?请恕我直言,我们柏宝集团虽说代理不少品牌,但多以照相机为主,而且大部门都是面对大众使用的款式,恐怕不符合你们电影集团的使用标准!”
确实,专业摄影使用的器材跟市面上面对普通家庭出售的显然不可同日而语。
“当然不是!”
林孝智摇摇头,他今天邀请施黄楚芳一见自然不是为了采购拍摄器材,而是为了--柏宝集团手中握有的四成《星岛日报》的股份。
当下直言说道:“我想买下柏高手中的《星岛日报》股份!”
前几天的文华会上,恐怕大多数人都以为他林孝智在梁丘昊临走时,让他带给胡仙的那句对星岛报业集团感兴趣的话是大话。其实完全不是,恰恰相反的,他对于星岛报业集团确实非常感兴趣,甚至如果可以的话,他不介意争取一下也把这家报业集团给拿下来。
不过,林孝智也知道自己想要一下子买下星岛报业集团根本不可能。先不说报业女王胡仙愿不愿意放手,光是它自72年上市之后,如今股票被分散到众多的机构跟投资人手上,就够林孝智头痛的了。想要完成对它的收购,按照他跟宋念辉的推算至少得投入超过二十亿港币,怎么看都是只亏不赚。不过若是只收购《星岛日报》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1954年9月,72岁的缅甸富商胡文虎因心脏病去世,接掌胡家报业的是他的女儿胡仙。那一年,胡仙22岁。当时,星岛报业尽管名声在外,但业务经营却很不景气。《星岛日报》只是一家在湾仔道有一幢4层办公楼的报馆,而其子报《星岛晚报》则处于负债状态。对年轻的胡仙来说,这无疑是一大挑战。
上任第一天,胡仙独自一人和员工一起步入报馆乘电梯上班,并不时以微笑和熟人打招呼。她分头到各个办公室看望大家,听取属下对重振报业的建议。“老板没有架子,充满活力,善于体贴人,是个值得信任并有追求的领导。”员工们的评价正是胡仙所需要的,她知道星岛报业最需要的是凝聚力、士气和信念,最初的胡仙是精明强干的。
随后,胡仙又接连做出了一系列出色的举动,星岛报业变得越来越兴旺。1972年,星岛报业在香港上市,并在80年代雄霸香港报业广告,一度垄断了地产广告收益,无人能与之匹敌。鼎盛时期,胡仙名下控制的报纸多达5份,包括《星岛日报》《星岛晚报》《英文虎报》《快报》《天天日报》,其中《星岛日报》、《英文虎报》跟《天天日报》分别是香港本土发行量第三大报、香港发行量最大的英文报纸以及本地第七大报,她还斥资过亿收购了香港出名的漫画出版集团--玉郎集团,可见星岛报业这家昔日香港最大报业集团的底蕴。
同时拥有星岛报业集团跟玉郎集团两家上市公司,巅峰时期这两家上市集团市值高达近40亿港币,而胡仙本人则拥有超过20亿港币的财富。胡仙被香港各界赞为‘报业女王’,倒也名副其实。
《星岛日报》无疑是星岛报业集团最优质的资产,说是核心产业也毫不为过。照理说它的股份不应该被其他人所把持,然而恰恰相反的,早在八七年股灾之后,《星岛日报》便已经不是星岛报业集团完全控股的报纸了,究其原因,还是胡仙自己挖的坑,埋下的苦果。
1985年在一次土地拍卖会上,香港尖沙咀广东道太阳广场——地王正在叫价,由于地皮在九龙仓的海洋中心对面,地产界均以为九龙仓志在必得。然而在拍卖的当天,九仓竟然竞价失败,地王由洋人以6。36亿港元投得。第二天,当《星岛日报》出版后,众人方知竞购地王,是由胡仙与怡胜太平洋联手操控的。
半年以后,胡仙以8。3亿港元将地王转卖,获利近2亿港元。要知道当年整个星岛报业集团的盈利才1亿多港币,地产如此丰厚的利润,让胡仙大为心动,引发起她大举投资地产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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