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霉味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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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嚣张!”离月盯着云卿离去的背影,目光冰冷,薄薄的嘴唇紧抿。

也不知道是气云卿的这种无礼,还是在气自己给公主带来的难堪。

她觉得,若不是自己没把事情处理好,公主也不用这么低声下气的去和自己不喜欢的女人说话,甚至道歉。

都是自己没用,私自行动,也就罢了,还给姑娘留下祸端。

虽然表面上看,这个女子似乎没有计较,可是谁知道她是不是表里不一,暗地里将公主已经记恨上了?

离月觉得,自己必须多留个心眼。

“她有嚣张的资本。”莎莎安同样在想刚刚的谈话。

那个女子似乎一直都很谦恭,声音也很柔软,不带一点儿脾气,甚至在自己面前自称奴婢,可是她就是觉得这个女子没有自卑,相反,她还很自傲。

“公主又何必这样委屈自己?公主马上就是大夏的太子妃,将会成为大夏最尊贵的女子。”离月不赞同的说。

他们西胡的公主,是草原最骄傲的红荆棘。

她真的计较又如何,身份地位,公主永远都压她一头,还怕她来打击报复?她也要有这个本事。

“离月,不知为何,我心中总觉得不安。”莎莎安轻叹了口气:“这大夏的繁荣,就像是一把巨大的牢笼,我只觉得,呼吸,都是困难的。”

离月的眼里闪过心疼。

“公主,离月会一直陪在公主身边的,更何况,还有胡东大人在呢!”离月勉强的勾起嘴角笑,伸手将莎莎安的红披风往身前拉了拉。

说起胡东,可能是最近唯一让莎莎安觉得开心的事情了,这个舅舅,虽然有很长时间没见了,见也没见过几次,可是,莎莎安对他的印象可不少。

而且,都是欢乐的。

她记得,小时候,她日日都在盼望这个舅舅的到来,因为每次他到西胡见母妃,都会给自己带来许多稀奇玩意儿。

她的第一匹小马儿,就是这个舅舅送的,那时候,可将几位王兄羡慕死了。

这匹马儿也果真是匹良驹,陪着自己成长,她给它取名红荆,因为它通体火红,十分俊美。

只是可惜,去年征讨西胡一个叛乱的部落时,重了埋伏,红荆驮着自己一路逃命,最后,在深受重伤的情况下,又载着自己急速奔跑,最后伤重不治而亡。

莎莎安忍不住叹息一声。

这次她来大夏,见到这个舅舅时,他却送了自己许多西胡的物件儿,他当真是疼自己。

知道自己远离家乡,如今最稀罕的,就是家乡的东西了。

看莎莎安伤感之情略有缓和,离月总算常舒了口气。

贤妃娘娘见莎莎安的地方是在宝罗殿。

她当日听得韦氏死的时候,眼皮子都没抬一下,只是静静地跪在佛像前敲着手上的木鱼。

一下,两下。

听着这空灵的声音,似乎真的,世界就安静了下来。

莎莎安本来是很看不上这个愚蠢的女人的,她听说了除夕宫廷家宴的时候,贤妃出的状况,她想不明白,一个身居四妃之位的女人,一个经历了那么多无声的硝烟的女人,怎么可能会如此愚蠢的被人利用,甚至事发之时表现的也那般失态。

尤其是利用她的人竟然还是冷宫的一个废妃。

直到看到跪坐在佛前的她时,莎莎安才想到,也许,这本就是她想要的结果吧。

韬光养晦,远离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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