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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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里也不过问问,要真想咱们回去才怪。”金风华站起身来走到仙衣跟前捉起她一缕黑发,似是玩笑道:“反正时间还有,不如也见见亲戚,玩一玩。”

还真是如此,临清镇不大,族长又知道金风华回到临清,可偏偏姑太太到现在都没消息,可见是金风华暂时懒得应付她,所以根本没让消息入了姑太太的耳,到也像金风华会做的事儿,只是时间还有……仙衣眸子暗了暗,果然这样舒心的日子就不会长久。

“你喜欢这样的日子?”金风华稍稍一拉仙衣的长发,迫使她抬起头看向自己,之后再用另一只手摸上仙衣的面颊,嫩得就像能掐出水来。

“喜欢。”仙衣很老实,也没有为了拍马屁说出什么只要跟着金风华就好的鬼话,潜意识里她就是知道金风华喜欢她说实话。

“我也喜欢。”金风华慢慢拉起仙衣,抱在怀里,温柔得不像个杀人如麻的疯子,“我一直想要过这样的生活,也许从上辈子开始我就这么想,可是心黑了就是黑了,再怎么洗再怎么装,那也是别人,不是我。”

仙衣靠在金风华的怀里,哪怕感受到金风华身上浓重的负面情绪,她也不敢多嘴安慰,她在慢慢适应留在金风华身边的生活,她要想活的安稳长久,就必须知道金风华的脾气,懂得他的底线。

“你是我娘留给我的,所以只要你想,哪怕范再多的错误,我都能宠着你,可只有一条,别想着离开或者背叛,我想你付不起这个代价,因为如果是别人,我也许发发善心就能让他死的痛快,可是你的话……”金风华摸着仙衣的脑袋,用最温柔的语气说着最残酷的话:“我会让你生不如死。”

仙衣觉得自己真是疯了,如果是旁的女人听到这句话,怕是早就吓尿了,或者干脆恨这个人恨不得喝血吃肉,可她居然松了口气,只因金风华给她划下了一条底线,是她最想知道的底线,如此一来,她也不必在他面前提心吊胆,这么多日的相处,仙衣清楚的明白,除非金风华没说出口,否则一旦他说,那就是金口玉言,绝不更改。

感觉到怀里的少女微微松懈,金风华的双眼亮的吓人,她这般的反应如此的与众不同,可他在说话之前就觉得她应该是这个反应,古怪却兴奋的令人发抖。

“仙仙……别死的太早。”

仙衣以为金风华会去先见姑太太,却没想到他居然在隔天带着她坐上马车,前往离临清县最远的村子,等她坐上马车才知晓,那里是金大老爷的老家,也是现在金二老爷的老娘与妻儿居住的地方。金二老爷是金老太爷的次子,也是丫头生的庶出子,一向被老太太不喜,据说这位姨太太年轻的时候也是个掐尖要强的,只可惜她生不逢时,沛国如今还是个嫡庶分明的时期,再加上她相公儿子又都死的早,嫡出的大老爷又风光无限,她也只能拿着大老爷分给她的一部分田地带着媳妇和孙子窝在老家过着村妇的生活,毕竟人家儿子的荣光凭什么照到你个姨娘的身上。

而等到仙衣他们来到老家村头,问了人才知道,姨太太并没有住在老宅里,而是带着家人分出了单住,就算她再泼辣再胡闹,金家的族长也不敢应下,毕竟祖宅一向都是嫡出掌控,而庶出的哪怕祖宅没人居住,都不得借住,碍于金大老爷在京城的官职,村子里的村长附近的里长巴结还来不及呢,怎么会帮着姨太太胡闹,更何况姨太太又没有露宿街头,还分了一座院子居住,不管是律法还是人情,大老爷可算是做到滴水不漏,让人说不出话来。

金风华是个什么模样,是个能让男子都想犯罪的模样,所以不论他穿着布衣还是绸缎,都无法遮盖他的气韵,犹如淡墨风景中一朵赤金牡丹,耀人双目,夺人心神。

仙衣叹了口气,拉过金风华藏于身后,干咳了一声,笑着问旁边一位还算清醒的小小子道:“小弟弟,老金员外的二姨太太住在什么地方?”

那小子一见仙衣又晃了晃神,再见仙衣拿出的糖块,立刻收到怀里,往后头一指道:“就住在石头坊后头的坡子上。”

大伙好似被他一嗓子叫醒,孩子们看着糖块眼馋,大人们羞于刚刚不雅的表现,一瞬间之前仿佛静止的时间,又流动了起来,碧玺在仙衣的示意下,分了其余孩子们一些糖块,而大人们则有意无意的打听起金风华的来历。只是,当他们听说金风华是大老爷与韩姨娘的儿子时,大多人都露出惋惜之色,可见韩姨娘在村子里人缘还是不错的,只是大老爷势大,他们也不好多言。

这时候,其中一个孩子眼尖,瞧见一位从一旁田埂里走出来的粗衣农妇,大喊道:“金婶子,你家来客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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