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并(1 / 2)
曾经为军人的林煜习惯于听命于长官,所以,初初伫临这个星球的时候,林煜还曾有过些许的不适应和茫然,因为在这里,他没有任务,没有长官。
但是,那并不意味着林煜就可以完全地抛开一切羁绊,随心所欲地生活。
不错,林煜有异能,有光脑,若是想要夺取皇位,令江山改姓,不是没有可能。但是,也绝非易事。
一将功成尚且会成就万千枯骨,何况以平民之身而谋取皇位?在这样的冷兵器时代,绝对是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林煜没有那样的政治野心,他只是觉得,这里科技几乎没有,民主简直是妄想,封建君主什么的更是落后之极,老百姓活得挺辛苦挺可怜的,要是自己能处在一个比较高的位置,是不是能做点改革,推进一下社会进程。但是,要从现在的农业社会、君主独|裁时代一下子拔苗助长,帮助老百姓们跑步进入高度科技和民主化的社会,他很清楚,那是不可能的。
毕竟社会发展有个循序渐进、量变促使质变的过程,光凭林煜一个人的呼吁或是通过造反什么的手段来唤醒民众的话,只会把他们拖入战争的深渊,反而害了他们。
而且,就目前的身份而言,林煜有父母亲人,到底不能置家人的性命于不顾而胡作非为,所以,林煜思考再三,若是想在这里实实在在地做一番事业,造福当地民众,最好莫过于投奔一位好的主子,即纳加星人的概念中的长官。
当然,以林煜的能力,不用像一般人那样被动,他可以自己挑选长官。目前跟着的是九皇子徒奕瑞,但是,若是林煜瞧不上他的话,完全可以设法离开,另择明主。
就喜好而言,林煜倾向于行事磊落,心底光明的长官,可是,徒奕瑞,他是吗?
和徒奕瑞在一起相处一个多月了,要说熟悉,是很熟悉,不光是熟悉,徒奕瑞对林煜称得上是信任和依赖,可是,他的性格,林煜实在是有些捉摸不透。
皇子的身份是很光鲜,但是,皇权至上的后宫中掩盖着种种不为人知的肮脏和罪恶,自幼没有母妃庇护的徒奕瑞能平安无事地长到现在这么大,以后还要独自面对许许多多的风风雨雨,难免会养成现在这样沉默寡言、心机深沉的个性。林煜怜悯地想。
可是,那一日,徒奕瑞若真是自己装作落水,然后趁机勾引太子做出不雅不当之举,林煜就无法容忍了。太子是猥琐好色,但是,那样地装模作样、构陷他人的话,又比太子好到哪里去了?若是一般人,林煜只会在心里鄙夷,可是,若是自己追随的长官竟然是人品如此烂污的对象就不可忍了。所以,那一日的事情一直梗在林煜的脑海里,令他不弄个清楚明白就思之不快。
此时,徒奕瑞淡淡粉色的唇中清楚地吐露出那一句至关重要的话:“我问心无愧。”
同时,他的眼睛亮如晨星,澄澈得像一泓清水,定定地注视着林煜。
林煜回视着他,渐渐地翘起了唇角,心下释然。
林煜轻快地想,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拥有这样明亮的眼神的人应该不会说谎。既然那样,就算了吧,只要不是他主动设计害人,而只是顺势收拾一下素有色心的太子,倒是无伤大雅。
这以后,两人更有默契,徒奕瑞虽然对大多数人都像是戴了一个面具似的素无表情,声调都是平平板板地,对着林煜的时候却会露出笑脸。
徒奕瑞眉目精致秀美,只是老是板着个脸,鲜有微笑示人的时候,难免流于呆板之态。这一笑,林煜才发现他笑的时候嘴角弯弯,脸颊两侧居然各有一个小小的梨涡,不仔细看不太容易看出来,使得唇角微翘的醉人弧度越加赏心悦目,而他笑意渐收的时候因着那一对可爱的梨涡,笑意就像是依然依恋在嘴角,仿佛袅袅的炊烟一般留有余韵依依。
两个小伙伴重归于好。
※※※
林煜那日去过贾府之后,贾母写信给女儿贾敏大赞了一通,什么煜哥儿有才学懂礼节啦,又是什么模样俊性子好啦巴拉巴拉地一大堆,最后才说贾府上上下下的人都喜欢煜哥儿,孙媳妇凤丫头还专门给他收拾出一个小院来,大家都盼着他经常过来玩儿,故而贾敏给林煜去家信的时候写道,说是没事就过去看看外祖母,散散心,同时,权当做是代她这个远嫁的女儿表表孝心。
既然母亲如此说,林煜便依言隔上十天半个月会过去贾府一趟,住一个晚上。
这一日,林煜来了贾府,给老太太带了几大盒宫内精制的细点。贾母一高兴,早早地就令大厨房摆饭。
往日吃过晚饭的时候,贾母总是兴致很好地要拉着一屋子孙子孙女说笑取乐,今日却有些恹恹地,打开林煜送的一盒细点,赞叹了一句:“好精致!”
旁边的凤姐儿探头一看,笑了开来,说:“哟,宫里的大师傅就是手巧,这面耳朵都捏得好细巧的花儿,怎么忍心放进嘴里去吃?”
贾母笑道:“只要是好吃的,我是什么都吃。只是今日没口福,肚子有些不好,所以,我晚饭都不敢多吃,只喝了一点子粥就罢了,若不然的话,煜儿的心意,我无论如何都要吃三四个下去的。现在只好便宜了你们这些小馋嘴猫。”
凤姐陪着巧笑道:“我和老祖宗一样,是什么都爱吃也敢吃的。既然老太太赏,我就正好捡着了,这样的细点,可是外面买不着的。”
贾母听了喜悦,指着盒子给鸳鸯分派:“先给大老爷和二老爷那边各送一盒子去,下剩的多给凤儿一些,其余的,就分给宝玉和她们姊妹几个吃,哦,对了,别忘了兰小子。”
林煜适时地提醒说:“还有两位小兄弟,环儿和琮儿。”
贾母脸上尴尬了一下,这两庶出的孙儿,她是很少会想到的,忙加上一句,说:“对,顺便问一声环儿如今身子可大好了。那一日老爷还说呢,说是环儿生病还去学堂,书也背得好,学里的太爷还嘉奖他来着。”
在座的王夫人面上掠过一丝不虞:这个林煜总像是别有用心似地。以前老太太何曾嘴里提到过环儿?现在倒是被他提着说了两次,把个上不了高台盘的庶子在全家人面前褒扬!
正说着,桌子上的灯花“啪”地一声爆,众人扭头看,王熙凤先指着油灯骂那些小丫鬟:“怎么还不去剪灯火,万一火星子爆出来,溅到衣服上,白燎坏了!”
贾母倒是宽容地笑,说:“今儿人多,一时伺候不过来也是有的。再者,今儿这灯花也怪了,剪了又结上,爆了又爆了,想来是因为又有亲戚要来家了,应在那上面呢。”这里的人都讲究个征兆,喜事祸事都要穿凿附会地说出原因一二三来,这不,灯花爆出火星却也被贾母说成是亲戚来家的兆头?
王熙凤抚掌笑道:“是了!我倒是忘了这一茬!亏得老祖宗提醒!说起来,太太的姊妹,薛家姨太太一家子可不正在进京吗?”
王夫人脸上略露羞愧之色,别人也许不知道,她却很知道薛家此次上京,不光是为了探亲,更为了避祸。薛家的独根儿儿子薛蟠,因为在金陵的地面上打死人了,才找了个送妹妹入京待选才人的名头一路北上!
偏在这节骨眼出了这等丑事,!王夫人可是早就打定了算盘,想要叫薛蟠之妹薛宝钗当儿媳妇的!现在是真真尴尬,幸亏这事儿是王夫人帮忙掩盖着的,旁人也许不知道由来。
现今家里的一众子侄之中,宝玉独蒙老太君怜爱,贾政这一房又俨然是贾府之正宗,堂堂然住了“荣禧堂”,故而作为二房的唯一嫡子的贾宝玉的婚事变得炙手可热,府内上下都在热议,不知道未来的宝二奶奶的位置将来花落谁家。
老太太是早就放出话去的,别人家的姑娘她必定不放心,还是亲戚家的女孩儿好些,必须要自幼在一起玩着长大的,知根知底,还脾气相投的才行,将来小两口才好处。
老太太虽然没有指名道姓是哪一家亲戚家的姑娘,王夫人却在心里冷笑不已:还能有谁?不就是她那娘家的侄孙女儿史湘云?史湘云可不就是被老太太时常地打发人接了来府里,一住就是十天半个月的亲戚家的女孩儿,和宝玉两小无猜的?
要认真论起来,史家一门双候,门第倒也不差贾府什么,但是,当着侯爷的是史湘云的叔叔,又不是她亲爹,隔着一帽子远呢!若是论起实惠来,史湘云还不如薛宝钗,毕竟她背后的娘家势力是虚的,而薛家的银子是真的!
再者,湘云那性子她也不喜欢,一个女孩儿家口无遮拦,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全不顾别人的脸色高不高兴,将来可怎么指望她稳重持家?怎么指望她规劝着宝玉好好地向上进学?
还有,湘云命硬啊,才生下没多久就父母双亡,连个弟弟妹妹都没有。宝玉看着面带富态,实则身子骨也不甚结实,万一叫那丫头克住了命格,可怎么办?
要说亲上加亲,莫若自己的外甥女儿薛宝钗为最好。
只是,薛家在几家亲戚中算是弱的,祖上虽然也为了官,却因着子孙凋零,如今是只领着内务府的皇商的差事了,好在薛家积年累月攒下的偌大家财,抵了那一项不足。
至于说那薛家大姑娘薛宝钗待选什么的,不过是噱头罢了,意在抬高她的身份而已。试想想,入宫为妃,“飞上枝头做凤凰”又岂是那么容易的?贾元春身为国公府的嫡长孙女,又是才貌双全,被选进宫里七八年了,却都还止步于才人之列,薛宝钗不过一个商户之女,入宫尚且不易,又岂敢肖想得蒙帝王垂怜?
薛宝钗之母、薛姨妈也深知这一点,故而早就和姐姐王夫人达成一致,要将薛宝钗嫁与外甥贾宝玉为妻,平稳一生为上。
王夫人自是乐意,自己的外甥女儿知根知底,稳重大方,虽然比宝玉大得两岁,倒是正堪配,宝玉性子顽劣,不喜读书,有了贤德正妻,正好约束他一二。
只是老太太那边不好说,这等于是拂了她的意思,又兼之宝玉尚且年幼,还说不上亲事这上头来,故而王夫人不敢自作主张,本来说好了要妹妹带着外甥女儿入京小住,趁着住下的时机慢慢地撮合,王夫人还特意将宝玉的玉告知了薛姨妈,令她们在金陵的时候就打了一块金锁,也刻上两句和宝玉的玉差不多的吉利话在金锁上,想要借着这一块金锁和宝玉做文章,打算放出“金玉良缘”的风声来试探老太太。
偏偏这节骨眼上薛宝钗的哥哥薛蟠打死人了,那可真是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混账东西!这不添乱吗?可叫王夫人怎么好意思在府里说嘴,还硬要牵扯上宝玉的婚事?
好在只提了那一句之后,贾母便转了话题,不再说薛家的事情了。
王夫人暗思,所幸现在家里人还不甚清楚,倒是设法叫娘家哥哥王子腾帮忙,千万将薛蟠之事的口声压服下去,别叫流传到这里来。
因为贾母身子不好,林煜便识趣地说:“外祖母既然身子欠安,就早些安歇吧。明儿一早再来给您问好。”
众人于是都散了。
此时天色尚早,林煜沿着路慢慢走着,品度着贾府的风貌,尽管不能和御花园的风致相比,却也是花木葱茏,桐叶若新,雕梁画栋掩映其间,确是富贵人家。
隐隐听见山石之后似乎有孩童朗朗背诵之声,林煜心生好奇,“贾府之内竟然有如此用功读书之子弟?想来也不至于将来一败涂地了!”往假山后看去,不是别个,却是有过一面之缘的贾环。
贾环正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摇头晃脑地背着“子曰”背得起劲,忽觉有些不对劲,抬眼一看,却是那林家的表哥林煜正含笑看着自己。
贾环急忙跳下石头,喊了一声:“煜表哥好”,又忽然察觉到什么似地,局促不安地将身上的半旧宁绸袍子往下拉,想要盖住脚面。
原来,贾环脚上的鞋子是赵姨娘亲手做的,她一向俭省,整匹的缎子哪里舍得拿来做鞋子?都是用些碎的边角料拼起来的,看着花花绿绿的似乎很好看,就是不经事,穿几次就裂开线口子了。赵姨娘却还骂贾环不知道爱惜,可是,贾环一个天天要上学堂的读书小儿郎,怎么能和她成日里窝在家里、不太走动的妇人相比?自然就费鞋子了。
他越是想遮掩,林煜越是注意到了,原来,贾环脚上穿着的鞋子已经裂开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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