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一章 教化个锤子(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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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原来是一件重大案件纠缠着他。这一天,大理寺五次上奏,要判处贪赃犯党仁弘死刑。

党仁弘是大唐初年的大将,也是大唐建立的功臣,是开国元勋,而且和皇帝关系不错,是李世民的相交知己.

当年唐高祖李渊发兵入关时,是党仁弘把自己的两千多名军队交李渊指挥,帮助他及早地夺得了长安。在李世民东征讨伐王世充时,党仁弘大力筹备粮饷,立下了汗马功劳;他曾担任过南宁、广州等地的都督,所至之处,治理有方,对开发大唐的南疆建树了卓越功绩。

李世民一向很器重他。然而,眼下就是这位爱臣,只要自己御笔一挥,就要身首异处了。怎么办呢?

李世民一次次提起笔来,一次次又放下去,下不了决心。按照大唐法律,党仁弘贪赃百万,理应受诛。但这是人治大于法治的封建社会,皇帝有特赦的大权,想让谁免罪就可以免罪。朝廷有功的大臣犯了罪,最后处刑的决定权属于皇上。李世民想到他有恩于朝廷,又觉得他是高年古稀之人,不忍把他处死,想改“死刑”为“革职”,但又怕处理不公,失信于天下。

“怎样才能给党仁弘留下一条生路呢?”李世民想不出办法,心情烦闷。

也不怪皇帝,要是一般贪污也就算了,可是这党仁弘贪污的数额实在是太多了,百万可不是说的百万钱,要是百万钱的话也不过是一千贯罢了,可是党仁弘贪污的是百万贯,大唐的年收入也不过几千万贯罢了,一个大臣就贪污了上百万贯,真真是巨贪,真真是触目惊心.

一州之地一年的赋税收入都不可能有一百万贯的,可党仁弘一个广州都督就贪污了上百万贯,这就相当于,他当刺史的这些年里,几乎每年都在贪污掉地方赋税里边收缴上来的相当大的一部分.

这也得亏是他当都督是在广州,是在岭南,现在那地方因为海运的缘故富得很,作为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最大货物集散地,广州那片太有钱了.

要不是因为太有钱了,党仁弘也不可能贪污那么多,当然也是因为太有钱了,才能贪污这么多年才被人告发,要是换个其他地方,娘啊,百万贯,都够一州之地多少年的赋税了,党仁弘要真能贪污上百万贯,那就差不多相当于把治下的赋税全贪污到自己囊中,还不给朝廷上缴一个铜钱.

这尼玛,贪污的太凶残了.

也正是太贪婪,太贪的凶残了,聚敛钱财不择手段没个度,才会在十月的时候要调离广州都督任时为人所讼,赃百余万。

皇帝想给党仁弘开脱,但也有些为难,不知道该如何开这个口,如何堵住天下人的悠悠众口.

这天晚上,侍臣三次给他端上饭菜,他哪里吃的下去,都让端了回去。

侍臣看到这种情景,劝道:“陛下用不着多虑。法律上不是议功、议故的规定吗?陛下不是有特赦的大权吗?免除党仁弘的死刑,我看也不算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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