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三十七章 大白菜(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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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吞吃了三十多颗血灵果,但是第三层的最后一部分就是无法完成。

不仅是无法完成,连一丝丝的动弹都没有。

就停留在第三层的第七部分。

嬴泗始终是有些不甘心,“再来!”嬴泗嗓音都有些嘶哑。

终于在吞吃了五十多颗血灵果之后,嬴泗终于是放弃了。

“算了,走吧。”

小小和血胖子都不说话,他们当然也明白如果能达到圣阶,意味着什么。

可是圣阶是那么容易达到的吗?

血胖子记得他的前任主人曾经说过,体修和元修其实是并列的,在血族兴起之前,体修和元修是等同的两个修炼体系,只是因为种种原因,体修没落了。

关键一个原因,就是体修升级不能获得技能,并且衡量体修的等阶也不存在,只能是对比力量的大小。

但是血胖子记得主人说过,体修并不弱,非但不弱,而且因为身体的修炼不比经脉元气的修炼那么细致,反而能够速成。

特别是体修达到圣阶和没有达到圣阶,完全是两个概念。

既然主人是把圣阶当做一个分水岭,那么肯定是有原因的。

公认的,地球拥有十多万年的历史,但是这个历史却是在一段一段地丢失,现在的智慧种族大多数人并不知道一万年前的历史,而即使是有传承的强悍势力,也不清楚每一段的历史。

太多的历史被掩盖了。

但是既然圣阶之前和圣阶是一个大的分水岭,那么当然圣阶是不可能那么容易达到的。

但是血胖子不会说出来,这样会打击嬴泗的积极性。

嬴泗重新出现在血水的表面上,脸色阴沉地看了一眼梗火、冰心、迷雾他们三个。

因为晋级不成功,嬴泗的脸色极为难看,能给他们好脸色才怪了。

或许是因为是他们的主人这样的原因,三位半步圣阶被嬴泗的眼神扫了一眼,居然有一种心惊的感觉。

四个人静静地浮在血水面上。

血胖子化为血龙戟从血水中窜出来,窜入了嬴泗的手心,然后消失。

偷看了他们三个一眼。

三位半步圣阶更惊心了,居然又是一件至少是圣阶的法兵。

血胖子并且带回了迷雾的灵器长剑,灵器也算是不错的兵器了,并且还是最顺手的长剑,所有兵器的种类中,剑为王,而鼎为尊。

无论是嬴泗还是两位器灵,可舍不得把一柄灵器长剑给毁掉,小小只是清除掉了迷雾和灵器长剑之间的联系而已。

嬴泗把迷雾的灵器长剑在手中抛了抛了,这还是他第一次接触到这种品级的法兵。

如果在没有得到血龙戟之前,他肯定留下来自己用,但是现在有了血龙戟,小小也补全完整,剑类法兵嬴泗用起来也不顺手,他就喜欢用长柄重型兵器砸人的那种爽快感。

掂量了几下之后,果真灵器就是灵器,与嬴泗以前感受过的高阶法兵完全不同,高阶法兵给嬴泗的感觉就是珍惜金属的堆砌,一种锋芒的感觉。

而灵器则是圆润的,甚至灵器独有的灵性在嬴泗手中都能发出一种颤抖的情绪,其实是害怕小小和血胖子,灵器比起神器,差距太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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