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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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价值或审丑价值的社会生活,是作家体验过的社会生活。

2原因:文学创造的客体是特殊的社会生活,当它处于自在状态时,仍不能成为文学创造的真正的现实客体。当某种生活不与作家发生关系,作家没去体验它,即感受、题为、思索它,并与之发生情感交流时,它就不会成为作家描写和表现的对象。正是由于作家的体验,作为文学创造客体的社会生活才被知觉化、情绪化、心灵化,外在的现实生活也就转化为内在的心理现实。在文学创造中,作家对生活的体验是一种审美的体验,而审美体验主要是一种情感体验,当然也包含了认识、思考。尽管情感体验比任何别的体验更具主观性,但是被体验过的社会生活仍具有客体性的品格。经过体验的生活才成为主客观统一的具体生活材料。

5能否说“凡是写作的作家就是文学创造的主体”?如何理解“作家是美的体验者、评论家和创造者”?

1不能说。文学创造的主体是存在于艺术生产活动中的艺术生产者。文学创造的主体指的就是作家这种特殊的生产者即艺术创造者。人并非任何时候都可以称之为主体。只有当人与特定客体处于特定的关系,并对客体具有主动、主导地位亦即具有主体性是,人才是真正的主体。文学创造的主体首先必须存在于文学创造活动中,并创造文学作品。然而,在文学创造活动中,如果作家完全是被动的,或称为自然的奴隶,他的活动完全从属于别人,那么他就是“自身的丧失”,就不是真正的文学创造主体。只有处于文学生产活动中并具有主体性力量的人,即自由自觉的创造者,才是真正的文学创造的主体。

2文学活动属于价值判断的活动,更具体地说,属于审美价值判断的领域。在文学活动中,主体对客体的活动也是一种观念活动,主要通过对具有审美价值的客观事物即审美客体的直观感受、情感体验,对对象作出审美判断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运用文学话语创造出具有审美价值的艺术世界。因此,文学创造的主体即是美的体验者、判断和评价者,又是美的创造者。

(人作为主体包括实践主体、认识主体和价值判断主体三种角色。文学创造活动主要不是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而是价值判断活动作家属于价值判断主体,具体说属于审美判断主体,作家在创造活动中主要通过对审美客体的审美体验而对对象作出审美判断即审美评价。因此可以把作家理解为美的体验者和评论家。进一步说,作家不仅仅体验和评价美,他还要通过想象去创造一个美的观念世界,给人们提供一个对象,即艺术作品,因而可以称作家为美的创造者。)

6如何理解文学创造中主客体关系的特点?

1文学创造作为一种审美活动,其主客体关系实质上就是一种审美价值关系,文学创造的主体—作家首先是审美者,是审美价值的评价者和创造者,而客体首先是作为主体的审美评价对象,作为审美的价值客体。文学创造的主客体关系就是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所构成的审美价值评价体系。

2创作主体对客体审美价值的评价以感情体验的心理特征,文学创造主体对客体的审视总是以情观物,在这种情感体验中去发现自身与对象的情感关系,一旦主体与客体发生某种诗意情感联系时,主体就会对它倾注全部热情。创作主体对客体审美价值的把握以感性直观为思维特征。文学创作作为一种审美活动,主要是一种感性活动,主体不以概念为中介而是以形象为中介去连接客体。并始终不扬弃客体的个别性,不粉碎客体的个别形式,客体始终以具体形象向主体展现自身。

3情感体验和感性直观是文学创造中主体把握客体的特殊心理活动形式。在文学创造中,主体的情感体验和感性直观是连接主客体关系的纽带。

7、如何理解文学创造中主客体的双向运动?

1文学创造中主客体的双向运动,首先是主体能动地、审美地反映客体,即主动地选择客体和加工处理客体的有关信息;并通过情感体验,把自我意识、情感对象化,即将客体“主体化”,在观念中创造出源于客体又超越客体的审美形象。

2在文学创造的主客体关系中,客体处于非主导的、被动的地位。但是,主体从选择具体客体开始到对具体客体的重塑这整个过程,都要从生活出发,以生活为依据,也就是说,始终受到客体的规定和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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