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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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回家了。”常仪将一把迷穀(1)扔进火堆,火苗猛地蹿得老高,映红了她过分英气的脸。都说,将迷穀带在身上,不会迷失方向。真正想念的所在,从来不是一棵树,一把草能够指引的。于是,终于可以承认,那个鄙陋的所在,是她的家乡。

这是常仪穿越到这个荒古年代的第一百一十个年头,是她成就仙道果位的第十三年,是她以后羿之名,游历大荒的第十年,也是她将夸父封印在箭里的第三天。

后羿之名,本是个玩笑。

彼时常仪刚刚得道成仙,不可一世的,像个笑话。她迫不及待的离开了荒蛮落后的部落,猝不及防,看见了更加血腥野蛮的世界。女子爱洁,不擅近身厮杀。外面的妖兽,可不会与你拉开距离,慢悠悠的互丢法术。万幸,常仪运气不错,几番遭遇,狼狈不堪,始终性命无忧。

擅长法术,武器是弓箭,常仪觉得,她得给自己找个盾。

夸父就是在那时候出现的。夸父是巫,继承了盘古血脉的强大种族。他肌肉虬扎,手持一根藤杖,舞得虎虎生威。当时,他被几只鸟妖逼得哇哇乱叫,毫无办法。

那时候,常仪还不知道巫族,妖兽倒是见过不少。人类与妖兽,相杀相食。见到妖兽攻击“人”,常仪毫不犹豫,弯弓搭箭,将几只鸟妖一一射落。

常仪需要肉盾,夸父缺少远程技能。他们一拍即合,就此组队。听了夸父的名字,常仪一乐,随口说自己叫后羿。古老的年代,没有后世的传说。夸父不疑有他。这个莽直的家伙,连常仪女扮男装都没看出来。常仪愣了一瞬,放弃了解释。

半月前,十日横空,火辣辣炙烤着大地,山川干涸,生灵涂炭。

盘古大神只长了一双眼睛,化作了日月。天上这十个,当然没有那么了不得的来历。他们是妖皇的儿子,还不能化形的三足乌。无可比拟的火焰与生俱来,他们本身,修为有限。

三足乌不只有火焰,还有翅膀。

此时妖族掌天,巫族掌地,二者都想做那真正的洪荒之主,你争我夺,不知斗了几多岁月。

夸父还年轻,没赶上上一回的妖巫大战,对妖的仇恨却早已刻骨。见到了胡闹的金乌,他提着藤杖,急吼吼的冲了上去。

真不幸,金乌有翅膀,夸父没有。

幼年金乌的攻击破不了夸父的防,他们与生俱来的太阳真火无时无刻不消磨着夸父的精血。常仪不愿招惹金乌,却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夸父被烤成肉干。于是,她抬起了弓箭。

金乌是洪荒异种。常仪的箭矢,于他们不过搔痒。她的箭矢自有门道,不能杀生,却能将被射中的生灵封印。小金乌凭着蛮力横冲直撞,一时脱身不得。这箭矢制作艰难,常仪总共就炼制了十支,都关了金乌。

夸父与常仪搭档多时,知道这箭矢的门道。他缓过气,就让常仪将小金乌放出来,让他一棒子打死。

常仪抓怪,夸父补刀,本是再寻常不过。可是啊,这是金乌,洪荒中顶顶尊贵的权二代。巫族本就与妖族不死不休,杀了妖族太子,是天大的功劳。常仪是人族,万不敢染上金乌之血。

见常仪迟迟没有动作,夸父面露不耐。他喝道:“速速将那金乌放出,让某家除害!”

常仪眉头微蹙,凝视夸父粗狂到狰狞的脸,心底微微一叹。她与夸父的友情,大约走到了尽头吧。

常仪与夸父的嫌隙,非止金乌一事。他们结伴同行之初,彼此客客气气,遇事好商量。他们的本事,在高手如云的大荒,只算末流。陷入苦战,暴衫只作寻常。常仪身为女子的秘密,并未隐瞒多久。自从发现好兄弟是女子,夸父的态度就隐隐改变。原只是小事,常仪不予计较。近来却愈演愈烈,金乌一事,夸父全权做主,俨然将常仪视作附庸。

夸父的神色愈发不耐。他走近常仪,隐约有逼迫之势。

巫族本就天赋异禀,常仪又不善近战,被夸父近身,哪有好果子吃。她不动声色,后退半步,说:“妖族若是寻我报仇,你的族人可会护持于我?”

夸父闻言,指着常仪,哂笑道:“小娘皮想得忒多!安心,若是妖族来问,推给某家便是!”

哪里用得着问呢?常仪幽幽一叹,说:“你且让开,那金乌的火焰委实厉害。”

“不妨事,不妨事。”夸父摇着蒲扇似的大手,满不在乎的说。

常仪取出十支箭里的一支,指尖往箭头一抹,反手一甩,一只晕乎乎的金乌摔在了地上。

夸父狰狞一笑,提起藤杖,正要结果这妖族太子。不想常仪反转手腕,寒光一闪,不甚锋利的剪头恰抵上了他的心口。愕然来不及爬上面容,夸父伟岸的身躯消失不见。

“好生反省吧,直男癌!”常仪轻哼一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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