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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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乌们是太一兄长家的孩子。叔叔找上门,常仪十分痛快的放鸟了。当然,她留了个心眼儿。小金乌们被放出来的时候,一个个只有巴掌大小,暖融融,金灿灿,可爱又无害。

小金乌们被娇惯着长大,不知吃亏二字怎么写。这回栽了这么大一跟头,他们自然是不服的。眼见叔叔在眼前,他们一窝蜂的冲上去,连被烤肉征服的那只也没例外——告状!!!

太一很想摆事实,讲道理,教育他这几个被娇宠得不知天高地厚的侄子。然并卵用。与设想中的教熊孩子重新做人不同,他是被搞定的那个。在小金乌叽叽喳喳的叫声中,他只能好脾气的一边顺毛,一边看着他们不要乱跑。

见识到熊孩子的威力,常仪看着代替她被集火的太一,笑意盎然。袖手旁观的模样,真真让人恨到了骨子里。

忽然,传来女子的厉喝:“太一,你可记得答应我什么?!”随着声音,一个红色的身影落在不远处。她云鬓高耸,容妆精致,大红长裙,配一条金色的披帛,雍容华贵。她本该是尊贵的王后,眼中只有盛世华章。此刻,她神色憔悴,眉目间充盈着戾气。

所有的视线都被红衣女子吸引。一瞬间的寂静之后,小金乌们抛弃了太一,一窝蜂似的冲向红衣女子,展示了何为“糊了一脸”。

红衣女子愣愣的看着绕着她飞来飞去的小金乌,竟落下泪来。她将小金乌们拢在怀里,挨个抚摸他们毛茸茸的小身子,好像确定那不是她的幻觉。显然,对付这帮小鸟儿,她经验丰富。小东西乖乖的趴在她的怀里,叫声也柔和了许多——主题还是告状。

过了一会儿,女子抬起头,看向太一和常仪,神色略尴尬。她发现,常仪以一种惨不忍睹的目光看着她。太一更是干脆别过头。红衣女子后知后觉的摸了摸鬓角,愣了一瞬,忽然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她将小金乌一搂,化作红光,直射天际。

“……好嗓子。”常仪语调古怪的赞叹道。

“那是羲和,小金乌们的母亲,她……”太一沉默了一瞬,“日后你就明白了。”

常仪抿唇一笑。她的耳朵还在嗡嗡作响,太一的话,听得不是很清楚呢。

接下来,有那么一会儿,太一眉头轻蹙,似乎身有不适。又过了一会儿,他眉头舒展,说:“若不是你,我们还不知如何是好。”

“你们不怪我就好。”常仪说。

“怎会?”太一惊讶的说,“我们感激你还来不及,怎会怪罪?”

常仪轻轻一笑,说:“我猜,你一定没有自己的孩子。”

太一微微摇头,道,“我与兄长一家素来亲厚,几个侄子,与我亲子无异。”

“所以说,你一定还没有自己的孩子。”常仪俏皮的笑着。

“你又知道!”太一唇角含着温柔的笑意,无奈的说。

前夜狂欢的人们陆续醒来,开始新一天的劳作。他们远远的看着常仪和太一,敬畏有余,亲近不足。

不靠近是好的吧。此时的人类,委实不是讨喜的存在。常仪能教他们语言,教他们种植织网,却不能让他们进入文明社会。她无法命令他们天天洗澡,不能阻止女人坦胸露乳,更不能阻止男人们遛/鸟。

“你喜欢这里?”太一微微蹙眉,说。众所周知,大型野生动物的气味都很重。此时的人类,大约可以算在这个范畴。若非常仪在此,太一根本不会接近人族部落。

常仪幽幽一叹,道:“人生在世,总要有个来处。”她倏尔一笑,“我住在山腰,不远不近,刚刚好。”

“去处呢?”太一说,“要不要来天庭做客?”

“天庭,好啊。”常仪歪头浅笑,“现在就走咯?”人生在世,不只需要来处和去处,还需要说走就走的旅行。

神仙都会飞,或扶摇几万里,或驾着云彩慢慢爬。作为一只生来高贵的鸟,太一有着傲视洪荒的速度。身为刚刚踏入仙道大门的人修,常仪的“飞”,只能算爬。

常仪慢悠悠升到半空,忽然有狂风袭来,她整个人被掀起,一声惊呼不及出口,已落在暖融融的垫子上。这垫子有着金灿灿的羽毛,起伏的律动让人心安。稀薄的云雾飞速掠过,鸟瞰大地,只见色彩斑斓的画卷。凛冽的风扑面而来,又在身前化作温柔的抚摸。

深吸一口气,再缓缓吐出,常仪似真似假的抱怨:“你吓到我了。”

身下传来太一爽朗的笑声。他说:“你太慢了!”

“不要太苛刻啊,太一,一百年前我还不会飞。”侧坐在金乌背上,抚摸着颈部的翎羽,常仪轻叹。

“确实进步神速。”太一忍俊不禁,称赞道。

“登高远眺,方知天地浩大。真好呢,能拥抱这种的蓝天。”常仪张开双臂,做出飞翔的姿态。

“如果你喜欢……”太一轻笑一声,慨叹道,“见得多了,便不觉珍惜。你终会厌倦。”

“怎会?纵世界苍老,曾经扣动心弦的,不会随光阴就转褪色。”常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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