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意乱情迷(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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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曝光,陈金却只能等,他知道连俊英的父亲是个小富商,但是绝对谈不到很犀利,何况,他也不会想着要连俊英的父亲来帮他。
至于向芳姐他们寻求帮助,一来他不知道人家联系方式,二来人家是公众人物,不能贸贸然就表态,至于最后一点,他一直在隐瞒他的身份,芳姐他们虽然很可能不会太介意这个,但是心里一开始可能有些不舒服也说不定。
一句话,有无线打头阵是最好的,为了陈金这颗摇钱树,无线应该会做出最符合他们利益的选择,那时候,芳姐他们再帮忙说说话,也就水到渠成。
就像陈金想的一样,无线已经收到和他们关系良好的狗仔队的人爆的料,虽然今天是星期天,无线的高层还是在半个小时内就一起聚在行政楼的会议室里开会,那一会儿,陈金才刚刚接到张伟雄的电话。
济济一堂,都是大佬,吴知正和陈紫晨也在那里,只是,看人家美女妖精坐的地方就知道,那身份只怕比吴知正超出好几条街。
此时,大佬们不是在商量着要怎么处理这次危机,因为这在之前陈紫晨提前发现了陈金身份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妥妥的把所有的预备措施都做足了,现在讨论的,反而是之前没有定案的关于要怎么对待陈金的问题。
一开始,陈金还没那么耀眼,大佬们也没把这个小家伙太放在心上,这时候却已经基本上能够看到陈金那璀璨的星途了,那么,就要好好的合计合计,怎样从陈金那里获得最大的利益。
无线和华星的合同有很多种,其中自然有好有坏,坏的就像是剥削,好的却也好不到哪里去,这也是后来无线和华星给人诟病的原因,甚至,华星唱片虽然新人辈出,可最后却沦落到破产,很大程度上也来自于此。
艺人合约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涵盖了所有演艺活动的所谓演艺合约,这也是新入行的人最常签的哪一种,不管你出唱片也好,拍电影也好,都按着上面的统一的条款办事,条件自然可想而知。
另一种则是细分的合约,一般分两种,电影合约和唱片合约,这种一般是大腕才有的,就算是大腕只会演戏,暂时不会唱歌,但是,保不齐人家演而优则唱,或者唱而优则演,总之,分开签是最有利的。
当然,也有大腕把两张合约一起签给同一家公司的,但是,那条件和第一种的所谓演艺合约相差何止十条街。而更多的则是把两份合约签给不同的公司,待价而沽,这个倒不是完全为了钱,也有可能是看对方对你在某个方面的重视程度,或者说,给你的自由度有多大,对你的帮助度有多大,甚至,对方在某个方面更出色,你加入之后也很可能就水涨船高。
但是无线的艺人合约却和外面的合约又不一样,它虽然也分为两种(03年以前),但更加的苛刻,它就是部头约和全经纪人合约。
部头约专门给拍电视剧的艺人或者大腕用的,一般只规定一年拍多少部电视剧,其余时间自由分配,没有任何限制,不过能签“部头约”的在tvb属“凤毛麟角”;另一种合约叫全经纪人合约,又叫“长约”,长约一般针对新人,该合约除了拍戏外,还有主持、唱歌等许多项目。
全经纪人合约对于艺人来讲非常苛刻,之所以又叫长约,就是因为它恐怖的合约年限,一般都签至少七八年,多则二十年的也不少见,等于将一生都奉献给了tvb。
这还则罢了,可这个合约的工资却相当低,还有很多没有酬劳的“义务工”,剧本没得挑,工作没得选择,一年下来几乎没什么时间休息,而且规定了二十四小时随时待命,再有,因为是全经纪人合约,不管你在外面接了什么工作包括广告等等,无线都要从你那里抽佣的。
不过,也得说一句,因为无线强大的造星功能可以给艺人带来名气,不少身在其他公司的艺人经常不要高薪也要跳槽到无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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