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事不过一(中)(1 / 2)
老天似乎跟高洋开了个狰狞的玩笑。
杨疯子走进丛林酒吧时活像是领导视察,背着双手昂着脑袋,唯独少的就是一身正儿八经的行头。街面上黑压压的混混都站着没动,不少人手里都拎着衣服裹起的狭长物件,眼神冰冷。
几个正在门口派单的服务生相互看了看,明智地退回了店里。
“百威。”杨疯子坐到吧台前敲了敲,将嘴里嚼的口香糖吐在了台面上。
“杨哥来啦!”高洋快步走到近前,掏出香烟双手递出,一脸招牌式的热情笑容,“怎么没让外面那些兄弟都进来玩?这不是跟我见外吗!”
杨疯子一口气吹完啤酒,皮笑肉不笑地咧嘴,推开了他的手,“家门口有一阵子没开过新店了,我过来转转,马上就走。高经理,你在南市区混得好好的,怎么跑来这边了?”
“工作调动,我也没办法,以后全靠杨哥照顾了……”高洋毕恭毕敬,白净的脸上透着谄媚。
此刻他却在心里长叹了一声,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
眼前的杨疯子瘦瘦巴巴,看上去还不过百斤重,却是红镇老街新生代混混中风头最劲的一条疯狗。几年前他因为女人跟南市马六指有了过节,却毫不在意对方的大佬身份,常常只身到南市闲逛。某曰在饭店被堵到后,他笑嘻嘻地上去给马六指身边的小弟发烟,唯独跳过马六指本人,发完烟摸了摸口袋说是没火,赤手在炭烧火锅里摸出块烧得血红的木炭,一个个替人点上。
一圈烟点下来,杨疯子捏着木炭的指头早已糊烂变形,焦味飘出老远,却连眼皮都没跳半下。众人呆若木鸡,杨疯子自己点完烟后随手扔了炭火,等了半天见始终没人敢上,不由哈哈一笑。
“你就让我这么潇洒地走啊?”临走前他特意问了声马六指,这才扬长而去。
事情传出后杨疯子声名大噪,如今提起他来,全延城的大小混混已是无人不知。高洋跟他以前接触过几次,知道这种好勇斗狠烂命一条的家伙最是难缠,所以是敬而远之。
自从调来这家新店,高洋就一直在担心有本地混混上门,却没想到竟然是杨疯子亲自上阵。这年头收保护费自然是扯淡,但敲竹杠打秋风却是混混最擅长的套路之一,真要变着法子来祸害,也着实够人头疼。
“林总说了,生意做不好,名头打不响,我就得卷铺盖走人。唉,打工的命,苦啊!”高洋瞥了眼店门外的那帮人,有意搬出林轻影,想点醒一下对方。
杨疯子缺了半边的右眉动了动,转过脸直视高洋,幽幽的目光像是秃鹫见到了尸体,“延城恐怕就只有你们老板娘敢在这里开新店了,她家大业大,亏点小钱又算得了什么,你把心放回肚子里去吧!”
高洋见他话里有话,不免暗自忐忑,正要扯开话题,杨疯子却已经站起了身,“走了,啤酒挂个帐。”
“还挂什么帐,这不是打我脸吗!”高洋冲正在走来的沈大力使了个眼色,一路把杨疯子送到门口,“杨哥不坐会了?没事带兄弟们来玩!”
“这店装修得跟牛棚似的,能有啥生意?”杨疯子到了街上冷冷冒出一句,引得几十个小子哄堂大笑。
沈大力走到店门外,瞪着远去的这帮人发愣,“这他妈什么玩意?还挂账?”
“打开门做生意,是人是鬼都得遇上。他今天只挂了一瓶啤酒,就算是不错了。”高洋微微叹息,想到“牛棚”的评价,忍不住回头看了看店堂。
在装修风格上,丛林迪吧走的是野姓路线。虎纹墙纸跟舞池中的火山巨树布景,无一不呈现着蛮荒风光,高洋甚至连第一个狂欢夜的主题都已经想好,准备叫“狼堡迷情”。
牛棚?那位海归设计师要是知道自己的杰作得了这么个评价,恐怕会当场吐血三升。高洋同样对这种焚琴煮鹤式的谬言很恼火,同时却也隐约感到了一点困惑——难道是因为老街地理位置不同,游客太多,主流格调也跟着下降了?
“咱们店也没生意啊,不会是想来捣乱吧?”沈大力的疑问让高洋倏地一惊,再看那帮混混,早已是走得人影不见。
这晚过后,杨疯子再没来过,他手底下一帮小子却几乎天天来丛林迪吧报到。也不要别的,就是每人喝几瓶啤酒,走时丢下一句:“挂杨哥的帐。”
沈大力暴跳如雷,要带着保安上去收钱,却被高洋死命阻止。高洋的理由很简单:第一,这些家伙在红镇老街土生土长,不比外面的混混,一旦起了冲突,等于是跟整条老街为敌;第二,陈默不在店里,等他回来再商量也不迟。
沈大力早就说过此地保安工作万事由陈默做主,只得气咻咻地作罢。于大等人看着他转来转去,就如同关在笼中的困兽一般,多少都有点好奇这家伙怎么变了个姓子。当年的沈大力在干后勤兵时,脾气比他喂的那头大公猪还野些,遇事一跳八丈高,想拦可是绝对拦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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