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昔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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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昔时

再回到小帐前,已是丑寅之时。

记的小的时候,每次明夜,总会高高的坐在宫内的石阶上,定定的看着转瞬即逝的流星。常常在想,生命如此的短暂,为什么还有那样多人把它白白浪费在毫无意义的战争上呢?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开开心心的生活,多好啊。

正如帝王不会在意她的想法,她也丝毫不能理解帝王的心。或许,那种登临天下的权力所带来的快乐,要比平凡和朴实的生活多的多吧。

“你还没睡?”身后的草地上传出一个人轻轻的脚步声。

“你不也是一样?”莫忧像是知道是谁,也不回头看一眼。

“今天的事,听说你又去帮忙了?”口气中带着一丝关切的不满。

“你们率兵打仗,就会有无辜的士兵受伤。为他们包扎一下伤口,是我分内的事。”莫忧淡淡的说,平静的玉容不带任何表情。

似乎从未有人敢这样对他说话,来人的脸色一变,怒气一闪而现。待看清莫忧苍白的脸,忽又消失的不见踪迹。在下属面前一直有着冷面王之称的来人不知把他那张冰冷的面具抛到何处去了,英俊的脸上写满了未曾有过的关怀。

明黄色的衣衫静静的在她身边坐下,“你心里可曾埋怨我?”

莫忧神情不变:“莫忧不敢,莫忧只不过是身份卑贱的普通人,哪敢埋怨高高在上的世子殿下呢?”

世子苦笑:“你的话里带刺——我听的出来。”

“过去的总会过去,一旦过去了,就再也不会回来,只有一个空空的壳子落满灰尘摆在心里。”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世子却明白什么她所指何物。

在那个秋后的下午,烦腻宫人们的拘束。十岁的少年偷偷跑到猎场上去,准备玩耍一阵子。他的父皇忘了告诉他,秋猎场中放了不少的猛兽,准备在大军凯旋时与众将围猎取乐。一只正在吞食的白狼将他这个不速之客当成下一个猎物。一场狩猎者反被狩猎的危险游戏开始了。刀是好刀,马是好马。只是少年经验不足。被马受惊时抛下的他,只来得及举刀扎进狼腹,就被一张满是利齿的大嘴咬住,动弹不得。正当他内心绝望时,一个青衣少女突然冲出,举起石头用力砸下。

石头太小了,力气太小了,那一击几乎不起作用,就是倒地不起的少年都觉得她真是弱不经风。只是,这个弱不经风的少女会有勇气救他,倒是令他着实吃了一惊。狼怒起,向旁边那个惊慌的不知怎么办才好的少女直扑而去,就在这时,身下的那个少年动了。刀,斜斜的划过狼柔软的咽喉。倒地犹自挣扎的恶狼,渐渐不动了。

少女突然惊呼:“你受伤了!”少年看了看胳膊,刚才被狼咬伤的地方还在流着细细的血。真是麻烦,心里想,在回人眼里,身上的伤疤和沙场的杀敌同样是属于战士的荣誉。毫不在意的撇撇嘴,胡乱的撕下一片衣襟草草的准备包一下。少女抢过沾满泥尘的碎锦,从身后背着的竹篓里拿出一个红木匣。未及说话,就弯身在地。伤口一片清凉。

“你···”还未说完,就看到她把那双好看的眼睛一瞪:“不要乱动。”就连生气的模样也很耐看。

即使在他的母后面前,他也从未这么乖巧。当时的心境早已忘却,只是那柔柔的一丝清凉,透过火辣辣的伤口,悄悄的种在心里。即使是后来用烧酒消毒,他都未哼出一声。

“世子殿下!”足有上千的骑兵呼啸着从远处狂奔而来。马尘未落,已在面前。众人汗淋淋跪下,脸上,是掩饰不住的欣喜,恐怕所有人在盘算可以得到多少赏赐。没有人注意到,那抹翠色的衣裳,已经悄悄消失在林间。

他睁大眼睛,努力寻找着那个片刻前还在自己身边的倩影。不顾众人眼中的诧异,翻身上了一匹战马,向远处的林间跑去。

正要喊她,却惊醒,自己竟连她的名字都没问。

“喂,你在哪里······”

这就是他们第一次相见时他说的全部的话。

不甘的被父皇带了回去,母亲早就在宫门处焦急的等候,见到他时竟然泪流满面。父皇不似母亲,虽然板着脸,但是此后一直对近臣们夸耀。当即被认为是神天有助,人们对十岁孩童的目光中,多了一份敬意。只有他自己嗤之以鼻,所谓的神天,还不及一个小他几岁的女孩子。

一直待在猎场的外,手下的无数宫人被派了出去。在能想到的任何地方找一个身着青衣的女孩子。一夜无睡。

第二天终于有了消息,两个在灶房帮厨的老头老妪家里有一个和描述很像的人。他通红着眼睛追了过去。

两个老人早已跪在地上,哀求着放过这个无家可归的女孩。衣着华丽的少年却笑了,自己怎么可能伤害她?细细问了,才知,原来,她昨晚采药时被毒蛇咬了;原来,昏迷不醒的她是黎明才被老人寻了回来;原来,她是一个汉家女俘所生,是自己从未知晓的妹妹。

自己那时的表情一定很可怕,满脸杀气的要拿几个手下的宫人泄愤。是她轻轻摇了摇头,不及说话,一滴硕大的泪从脸颊滑下。常握剑柄有些粗糙的手轻轻从脸上拭过,一脚把战战兢兢伏地不起的宫人踢了出去:“快叫太医!”

······

从那以后,自己每天都会在狩猎场陪着她,帮她采药,为她提篓。可是,想要父皇赐她一个身份,却总被拒绝。母后一直以血统不正为由,不肯开口帮她。她听了之后,也不露出一点失望,只是淡淡笑笑说:“这样,挺好。起码现在,我还有了一个哥哥。”

知道了她的名字。莫忧,人如其名,人胜其名。

作为信奉铁血的**,他身体里流淌的是那样野姓的热血。但是,无论自己心姓如何嗜血,在她身边,只是一个笨手笨脚的哥哥。

从军才能立威,从军才能立业。回人的子弟,宁可做活一天的狮子,也不愿做活千年的绵羊。小小年纪便要随军出征,不因为是皇族而和其他将士有过不同的待遇。每次临阵破敌,他都会冲在最前面,将敌人胸腔的热血飘洒在身前已经残破不堪的战甲上,仿佛是不知疲倦的猛兽,嘶吼着舞出沉重的铁剑,每次阵前的敌人异常狼狈的吹起收兵的号角时,千千万万追随他的战士都会为他欢呼,为他们心中的勇士痴狂。本会和麾下的将士们痛饮欢庆,,不知为何,却总会悄悄离开喧闹的大营,静静的站在清冷的月华下眺望着远方。纵然是鏖血怒战,脑海中也总有一个身影轻笑着对他说:“要回来啊,哥哥。”深夜枕上安睡之时,出征前拉钩的情景总在眼前挥之不去。

走出时带着未断的祝愿,归来时带回满身的伤痕。

军中的医生自然不会像她那样为他细细的处理伤口,大多数伤口等到回来时都没痊愈。

她眼中噙着泪,一边细细的清洗,一边柔柔的埋怨。

有一天他终于忍不住了:“莫忧,你跟我一起走吧,我负伤了,你就帮我包扎伤口。”

还记得,她是那么欣喜的点了点头。

其实,想让她看到的是,自己骑在马上血染征衣时的那种骄傲与张扬。

可他错了,她神色呆滞的注视着血流漂橹的疆场,久久没有说出一个字。惨白的脸上,是一种深入骨髓的哀伤。

他大胜归来,未及解甲,就迎着她走去。

她的眼神是那么陌生,仿佛从来不认识他这个人。或许,是他变的太陌生了,即使平曰总在一起,现在也不愿相认。

跌跌撞撞的推开他,疯了似的闯进不时还听见刀剑鸣击声的战场。青色的衣裙沾满了点点褐色的血痕。

白布不够,就把身上的衣衫撕碎。不仅是回人,就连受伤的敌人,她都会细细的给他们包扎,完全不理会对方眼中的恶意与凶狠。

一个未死的敌人喘息的站了起来,手中是一把卷刃的钢刀。走到她的身前,缓缓地刺下。

她竟然,竟然还对着他笑着说:“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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