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歌仙(十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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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起民变的刘三姐在章家盘踞的象山伏诛了。

赵大人亲自审的案子。

章家痛恨刘三姐,等她伏诛以后,就把这个女贼首的尸首花钱买下,浑身的皮剥了,脑袋和一具血肉模糊的躯体,就悬挂在象山县城门口,以儆效尤。

赵大人看了,说:“章家,残忍啊!”

但因悬挂的是逆贼的尸首,只当杀一儆百了,他最后也无话可说。

他原本是想网开一面,只是这刘三姐,她不仅反抗那些苛捐杂税,她还反抗收租这种基本模式。

照刘三姐的话,只要是收租,就不应该。那普天之下,上至皇家,下到普通的官员、举人、秀才,家中大多是靠地租过日子的。

只是有些多点,有些少点。

她若是反对那些凭空捏造的苛捐杂税也就罢了,竟然敢说“皇帝是天下强盗头”,说大凡是靠地租度日,而自己不劳作的,都是强盗头。

这不是逆贼,又是什么人?

死不足惜。

刘三姐死了,赵大人又调动兵马,把桂林的最后一波刁民也给镇压了。

而刘四弟听说了这件事,他也不敢去象山给三姐收尸,章家放话,谁敢收尸,谁就倒霉。

他只能大哭了三天,就继续过自己的日子了。

只是原本想好的靠勤劳白手起家,怎么也做不到。

他要砍柴,柴是别人的。要收租。

要打鱼,湖是地主的,要收租。

开垦荒地?荒地也是地主的。

他要买牛,要买自己的铁农具,就得向地主借高利债。

他向齐家借了高利债。

辛辛苦苦各种农活、渔活都做,等到第二年丰收,高利贷利滚利,他上一年攒下的一点棺材钱,下一刻就全没了。

最后因为欠债,不得不把攒下的几亩地卖给了齐家。

林黛玉叔侄终于得到了三姐的消息,匆匆赶往象林县的途中,顺道看望了刘四弟,孰料刚到了那个壮家村寨,就被告知:刘四弟早就跳河死了。

齐道君叹道:“唉,可怜四弟啊。可叹四弟。他就是懒得慌,若是多做一点活,怎么会至于还不起债?”

林黛玉抿紧嘴唇,一字一句道:“你们可以免了他的债。也可以不收高利贷。”

齐狗子插嘴:“免了他的债,谁的债都免,那谁来免我家的债?赵大人说了,要合法收租、收债、收税。这位小姐,你可不要以为是我们害死了四弟。我们也不想的。我家可不像章家那等劣绅,还要动用私刑的。我们只是把四弟带到衙门去,让老爷们评评理。谁叫四弟竟然怕成这样,还没到衙门,就寻了个机会,跳河了。”

说着,他抹起眼泪,唏嘘不已。

少女的面容一下子就冷了,她颤抖着嘴唇,半天说不出话来,最后拂袖而去。

在走水路,马上就要到了象山县的时候,林若山却不让她下船了。

但是林黛玉远远地,早已看见了一个什么东西悬在城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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