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治大国如烹小鲜(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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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轩深刻地意识到:明朝的监督体系覆盖了朝廷所有的官员,唯独不包括皇帝,甚至可以说以科道言官为首的监察体系就是皇权手中的一条疯狗。它能替皇家剔除对自己统治不稳定的因素,却也会伤及国家根本。

家和国,究竟选哪一个?

(当然这是对明朝官员监督制度的苛求,因为在任何一个封建朝代连皇权都受到监督的监督制度是不可能存在的。----小龙喧)

首先,皇帝会用最野蛮的杀戮方式来确保皇权不受任何挑衅,而杀戮会直接伤害到社会生产力。

朱元璋虽然也算是明朝的一位贤明君主,但是在洪武十三年的“胡狱”案中,不仅以擅权枉法罪处死了丞相胡惟庸,还以通倭、通元罪诛杀其余党,累计达三万余人;在洪武二十六年的“蓝玉”案中,以谋反罪杀死凉国公蓝玉,并株连蔓引,杀死大小官员及其族人累计达两万余人。

两案之后,朱元璋基本上将开国功臣屠戮殆尽。明朝的其他皇帝虽然杀人、杀官员没有朱元璋那么多,但是在维护皇权的权威xing上从没有过丝毫的让步。明成祖朱棣以凌迟的方式处死方孝孺十族,就可见一斑。

其次,至高无上的皇帝会以“一己之私为天下之公”,穷奢极yu,浪费社会生产力。明太祖朱元璋一生保持节俭,皇后还在后宫领头织布,这样的皇帝也就他一个,他的子孙都过着真正皇帝的ri子,而且有些人还做得非常出格。

例如,明英宗时期,北部边防急需整饬,皇帝却将支边军费一百万万两“金花银”收归内库,供内廷使用,听任大同等军事重镇和北方防守力量的衰落,即使边军达到“饥荒旦夕难待”的状况也无动于衷,不肯将银子还给国库,最后英宗做了瓦剌人的俘虏,也算是自作自受。

明万历皇帝更是一个花钱如流水的人。“万历中年,户部岁入本折钱粮,总一千四百六十一万有奇,其折se入内库者六百余万,入太仓库者三百六十八万有奇”,国家征收的田赋,竟有三分之二流入了宫廷的内库,供万历皇帝一人使用。即使这样,银子还是不够这位神宗皇帝花,于是他派出大批宦官充当矿监税使,从民间直接收取工商业者的税收供应大内。结果是“矿不必穴,而税不必商;民间丘陇阡陌,皆矿也,官吏农工,皆入税之人也”,把百姓钱财收刮一空,化国为家,真正实现了这位皇帝“朕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下之财皆朕之财”的“豪言壮语”。

皇帝贪财好货,臣僚自然群起效仿,导致吏治的整体**。奉明神宗之命四处搜刮的矿监税使,就几乎个个是贪污的高手。如山西每年征解税银45200两,税监孙朝只上交内府15800两,而将29400两隐匿私吞。据内阁大学士赵志皋的揭发,矿监税使搜刮所得,“进上者什之一二,暗入私囊者什之仈jiu”。按此估算,矿监税使从万历二十五年至三十四年这10年间,大约贪污私吞了黄金10万两,白银四五千万两。一般的官吏,同样是贪得无厌,不仅贪污赈灾银两、工程银两,就连赎赃银(贪官赎贪污罪的款项)也不放过。

湖广巡抚秦耀因遭弹劾罢官,离任之时还“侵赎赃银巨万”。一些内阁大学士的屁股也不干净,如内阁首辅沈一贯,就以纳贿而著称。据载,他曾接受楚王黄金1000两、白银1万两的贿赂。左都御史丘橓曾在一份奏书里感慨道:“下官多以广交为能,或明送于公门,或暗投于原籍;上官又多以不取为拙,或充囊橐以自肥,或括金币以为赂。钱神锢臭,恬不为非,无怪乎廉白之名迹多不见于天下矣”。面对朝廷官吏的整体堕落,这一百一十个监察御史如何监督得过来!

“所以说无约束的皇权是万恶之源,无论多么缜密的监督网络,如果漏掉了皇帝这条最大的鱼,监督体系最终都会变成一种摆设。而当监督体系完全失效之后,就是新一轮的王朝更替。”

龙轩感觉很可笑,自己思虑到如今,最终要解决监察体系的办法,居然是限制自家的权力。

明朝的监察权力一直掌握在皇帝手中,当皇帝勤政有为时,监察体系能够有效运作,确保吏治清明。而当皇帝出现惰政、乱政之时,监察机构就会产生异化。

异化的一种表现是,监察权力沦为政治暴力的工具。

建立严密监督系统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朝廷官员的清廉,严厉惩治贪·腐官员只是一种手段。朱元璋对贪官“剥皮揎草”,用意也只是震慑而已,希望官员都洁身自好。但是,后来的皇帝更看重的是这种生杀予夺的大权。他们利用厂卫及其他监察机构来控制朝廷官员,通过莫须有的罪名和秘密的杀戮来建立“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统治局面,以达到皇权的稳固,将一个正大光明的zheng fu机构,变成了yin谋为本的特务机关。典型的背本逐末。

明朝的皇帝这样做,朝廷的官员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同殿为臣的官员们也开始利用监察机构的权力互相攻击。在明朝,官员根据门生关系、同僚关系、同乡之谊等形成诸多的朋党,如东林党、浙党、齐党、楚党、宣党、昆党等等。各个党派为了自身的势力,相互倾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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