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可以赚钱(1 / 1)
隐私可以赚钱
2018-04-15 作者: 梁小民
隐私可以赚钱
媒体上名人**的“八卦新闻”往往成为热点。Www.Pinwenba.Com 吧以探寻名人**为己任的“狗仔队”活跃于各个角落。连一些名不见经传的人也以出卖自己的**出名发财。从经济学的观点看,这种现象之所以出现,关键还在于出卖名人或自己的**可以赚钱,出卖**是一种经济行为。
在信息经济学中,**被称为私人信息,即只有自己知道的个人信息。其他人难以得到这种信息,即使可以获得也必须付出高昂代价。“狗仔队”之所以愿意不惜代价去获得名人**,在于这种**可以换钱,而且是收益大于成本。这就在于,“狗仔队”可以以高于成本的价格把名人**卖给媒体。媒体之所以愿意高价购买名人**就在于这些“八卦新闻”可以吸引读者的眼球,扩大自己的发行量和影响力。发行量和影响力大的媒体可以吸引更多广告客户,财富滚滚而来。一些原本名不见经传的人把自己见不得人的**写成文章或书,可以出名,也可以换钱。而且,名气本身也是以后赚钱的资本。“名”、“利”二字经常连在一起,而且“名”在前,“利”在后,正基于这个原因。
为什么**可以赚钱?这是因为有市场需求。好奇是人的天性之一。从根本上说,好奇并不是一件坏事。推动科学的动力之一是经济或政治、军事的实际需求。几何学产生于大量土地的需要,天文学产生于农业的需要。几乎每一门科学的产生与发展都有实际需求的推动。但往往被忽视的是,好奇心也是推动科学进步的重要动力之一。人们对自己不了解的自然或社会现象充满了好奇心,总想问个为什么,并为此去孜孜不倦地探索,这就产生了科学和哲学。许多科学发现最初并不是为了经济或其他利益,而是为了满足一种好奇心。古希腊人在思考世界的本源是什么时,并没有什么经济或其他动机,仅仅是好奇,这就是哲学的起源。想知道别人的**,也是好奇心的一种表现。也许这种好奇心不像哲学或科学家的好奇心那样光明磊落,甚至有点卑鄙,但它却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满足这种好奇心也能给人带来某种或大或小的满足(效用),所以,人们愿意花钱买报刊或上网去了解别人的**,有需求就有供给,“八卦新闻”和“狗仔队”就应运而生。
当然,并不是任何**都可以赚钱。鲁迅的小说《祝福》中的祥林嫂不断地向别人诉说自己孩子被狼吃掉的私人信息,逢人便讲“我真傻”,引起别人反感,不仅赚不到钱,还引得别人白眼。**可否赚钱,能赚多少钱,取决于社会对这种**的需求程度,或者说能满足公众多大的好奇心。在这一点上,自然是物以稀为贵。一般而言,名人是稀缺的,所以,他们的**能引起人们更大的好奇心,当然值钱。而且,名声越大,**越值钱。一个普通老百姓嫖娼被抓,不会有什么价值,但当嫖娼者是名牌大学的教授、院长时,这**就值钱了。一个普通老头娶一个年轻姑娘不会有多少人关注,但当这个老头儿得过诺贝尔奖时,就值得“狗仔队”去跟踪、发掘了。“八卦新闻”以演艺界名人为对象,正在于这种人的社会知名度极高,他们的**能引起公众更大的好奇心。
物以稀为贵,不仅指**的主人稀缺,还指**的种类稀缺。一般人不愿意把自己的私生活,尤其是受社会道德谴责的**,暴露在公众面前,这种私人信息就成为稀缺资源。所以,即使原本是一个普通人,只要脸皮足够厚,有胆量把不太光彩的私生活如实或夸张地写出来,就有“卖点”了。一些急于出名并发财的人通常会饥不择食地采用这种方法。
一些以写自己淫秽经历为荣的网络写手或“黄”作者正是如此。因为脸皮够厚的人毕竟是极少数,他们的**就可以赚钱了,尽管这种钱不干净。
市场经济是主张自由交易的,有人愿买,有人愿卖,别人也无可厚非,但**的买卖与其他交易一样要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制约。在法律上,个人**是应该受到保护的,未经许可披露别人的**要受到法律惩罚。名人的**经常成为新闻热点,有两种情况:一是某些名人也愿意媒体披露或炒作他的**,以进一步提升自己的社会知名度,增加自己人力资本的附加值。这是一家愿打,一家愿挨,别人无可奈何。二是事情本身并不成为**(如教授嫖娼和老头儿娶少女),媒体只是做“深度挖掘”,找其细节进行炒作。如果媒体违法发掘别人**,或夸大其词,给个人带来不良影响,受害者亦可以起诉。出卖自己的**如果写得过“黄”,跨越了法律界限,亦要受到法律惩罚。
法律是一种硬约束,道德是一种软约束。当披露私人信息不违法时,别人无可奈何,但如果违背了社会道德底线也会受到社会谴责,最终是败坏自己。在走向市场经济的今天,买卖**已成为不可抗拒的潮流。要使这种行为不至于败坏社会风气,必须有严格的立法,并不断提高人们的道德修养水平。**可以赚钱,但也要“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返回顶部↑